编辑: liubingb 2019-08-01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世行贷款项目(HNNXH19001)农民合作社设备采购 采购人:宁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905080187 委托代理编号:20190268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通知 -

1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2 - 谈判须知前附表 -

2 - 谈判须知正文 -

6 -

一、说明 -

6 -

二、谈判文件 -

8 -

三、响应文件 -

8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1 -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

11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15 -

七、其它规定 -

16 -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17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5 -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

28 -

第一章 谈判通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宁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世行贷款项目(HNNXH19001)农民合作社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905080187,委托代理编号:2019026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请你单位2019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6000.00(元).

5、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19年5月21日17时00分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宁乡市玉潭镇花明北路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31-8898038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联系人:王女士 姜先生

电话:13787215483

17388908809 保证金汇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浦发银行宁乡支行 银行账号:6617

0078 8014

0000 0207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002

6999 4047 2019年5月20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宁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世行贷款项目(HNNXH19001)农民合作社设备采购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采购人:宁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宁乡市玉潭镇花明北路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31-88980386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姜先生

电话:13787215483

17388908809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公告邀请 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谈判通知;

2、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 手续的,提供办理 三证合一 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指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第二章第6.2(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不接受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谈判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宁乡市政府采购网 http://222.240.241.194:8001/index

第二章第38.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七、其它规定

第二章第40.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由成交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拒绝缴纳代理服务费的,视同放弃成交资格.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页.

第二章第41.1款 其他规定 本项目生物制肥机设备非制造商须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原件.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它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 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 2.4 谈判小组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 或者 环保产品 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两型产品 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 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 (2)与其它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它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它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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