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8-05
附件1 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我区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完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全面协调推进各类农机装备应用,现制定2019年市级农机化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村集体、农业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支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村)、粮食烘干中心、粮食烘干中心烘干热源环保升级、农机库房项目申报,并优先扶持进入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的粮食生产申报主体.

设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设施蔬菜、园艺林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生产主体、农业服务组织,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产业生产水平较高. 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从事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组织或企业. 以合作社为项目申报主体的应提供合作社成员大会关于同意建设本项目的决议.

二、项目类型及扶持内容 1.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村):按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大重点环节机具配置标准购置农机装备、新建配套设施等.对于没有自建粮食烘干中心但有稳定的粮食烘干服务合作对象的粮食生产主体,也可将其纳入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支持主体,购置配齐除烘干以外的粮食生产各环节农机装备,以及项目标识牌. 2.粮食烘干中心:新购置的烘干机、热风炉、输送机、提升机等设备,新建的地磅、水泥场地、电力增容、烘干房、粮食存放库房等设施. 3.粮食烘干中心烘干热源环保升级:因淘汰现有粮食烘干中心燃煤热风炉而新购置的空气源热泵(电力)及电力增容设施、燃气(天然气)热风炉及配套设施、燃油(柴油)热风炉及配套设施、配套高效除尘设施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热风炉等设备.新购买的热风炉应为江苏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产品,设备安装达到相关安全要求. 4.农机库房:包括农机库、维修间、粮食烘干房、粮食存放库房等,要求新建农机库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 5.设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按照设施农业产业实现"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的要求,新购置的机械装备,新建的配套设施,以及项目标识牌.蔬菜产业主要生产环节包括蔬菜育苗、耕整地、种植、水肥一体化、植保、环境调控、收获、分拣分级与包装等;

园艺林果产业主要生产环节包括种植、开沟、中耕除草、水肥一体化、植保、修剪采收、田间转运等;

水产主要生产环节包括投饲、增氧、起捕、清淤、水质调控等;

畜禽养殖产业主要生产环节包括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料投喂、粪便处理、环境控制、畜禽产品采集等;

农副产品初加工主要环节包括真空预冷、贮藏保鲜、清选、分级等. 6.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机械装备.重点发展畜禽粪便处理设备、农业生物质资源化利用装备等.

三、补助标准 对项目补助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建设期为1年. 1.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村):机具配置、配套设施达到规定要求,鼓励对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播种机等薄弱环节重点装备进行升级换代.按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购置农机具及新建配套设施总投资50%的标准进行补助,项目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70万元.享受购机补贴的,在核定项目补助资金时做相应扣减. 2.粮食烘干中心:根据"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控减煤炭消耗总量的要求,扶持使用环保型热源.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新建内容总投资50%的标准进行补助,烘干中心规模为3台套的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40万元,规模为6台套的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70万元,使用空气源热泵的,其电力增容和空气源热泵部分投入补助另计.使用燃煤热风炉的烘干中心不补助. 3.粮食烘干中心烘干热源环保升级: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资60%的标准补助,项目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70万元.享受购机补贴的,在核定项目补助资金时做相应扣减. 4.农机库房:对新建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的农机库房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资50%的标准补助,项目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70万元. 5.设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新购产业机械装备及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50%的标准补助,项目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70万元.享受购机补贴的,在核定项目补助资金时做相应扣减. 6.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应用示范基地: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新购机械装备总投资50%的标准补助,项目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70万元.享受购机补贴的,在核定项目补助资金时做相应扣减.

四、建设要求 项目扶持新购的粮食生产全程六大环节使用的农业机械应在当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内.能享受购机补贴的,要有完备的购机补贴手续. 1.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村) ①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粮食生产规模500亩以上.建有存放相应作业机具的农机库房;

配备与粮食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全程机械化作业机械、固定育秧场地、粮食烘干中心等;

建立比较健全的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②项目区内实现稻麦生产"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大环节全程机械化,并形成相应的技术规范,并建立项目标识牌(3米*4米,国标25mm*25mm*1.2mm镀锌方管,60mm镀锌角铁――打斜撑并预埋底角和角铁焊接,国标1.2mm白铁皮,直径125mm圆管). 2.粮食烘干中心 ①要求烘干设备3台套以上(含3台套)、每台烘干机的批处理能力达10吨及以上, 并建有配套的烘干房和粮食存放库,烘干房、粮食存放库的建设必须为封闭式砖混或钢结构,防火、防尘、防垮塌等安全设施达到要求. ②建设地点在粮食产地烘干能力不足的镇(街)辖区内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符合要求. 3.粮食烘干中心烘干热源环保升级 设备安装达到相关安全要求,项目建成符合环保有关要求. 4.农机库房: 一般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简易工棚不能作为机库)农机库房,有机具进出库大门,采光、通风条件良好,防火、防盗、防尘、防垮塌等安全设施达到要求,机库墙体最低处的高度不得低于3米,机库地面平整、压实. 5.设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 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作业机械,主要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

建有相应的农机存放库房及其它配套设施;

制定相关技术路线,突破产业薄弱环节.建立项目标识牌(要求规格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标识牌). 6.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应用示范基地 通过推广应用畜禽粪便机械化收集与处理、农业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等装备和技术,不断提升畜禽粪便机械化收集与处理和农业生物质利用水平,减少环境污染.鼓励种养结合,探索农业废弃物机械化可持续循环利用途径,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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