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6-11-0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7

三、环境质量状况

10

四、评价适用标准

14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7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5

七、环境影响分析.26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1

九、结论与建议

52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4:岳阳县恒兴燃气有限公司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 附件5:检测站资产租赁合同 附件6:监测报告及质保单 附件7:补充监测报告及质保单 附件8:专家意见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环境监测点位图 附图3:项目敏感目标保护图 附图4:项目平面图 附图5:项目现场照片 附图6:岳阳县恒兴燃气有限公司平面图 附图7:补充监测布点图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日检测钢瓶500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岳阳县长富钢瓶检测厂 法人代表 钟平 联系人 钟平 通讯地址 岳阳县长湖乡洪桥村凤形组 联系电话 1867317**** 传真 /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岳阳县长湖乡洪桥村凤形组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号 质检技术服务M745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38.20 绿化率(%) 27.5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0.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9%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液化石油气钢瓶经长期使用会出现油漆脱落、腐蚀、机械损伤如凹坑、刻痕等、角阀开启不畅、漏气等现象,如不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上述现象轻则降低钢瓶的使用寿命,重则会导致意外灾难.根据GB8334-2011《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对在用的YSP118和YSP118-Ⅱ型钢瓶,自钢瓶钢印所示的制造日期起,每3年检验一次;

其余型号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为4年,第三次检验的有效期为3年;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重新进行检验.因此钢瓶检验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对钢瓶的状况进行全面评定,对于符合安全技术指标的钢瓶对其外表进行翻新处理,并更换角阀内部的橡易损件,可以有效地保护钢瓶,延长钢瓶使用时间,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指标的钢瓶则予以判废,并由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杜绝流入社会以消除事故隐患. 岳阳县长富钢瓶检测厂于2018年8月租赁岳阳县恒兴燃气有限公司坐落于岳阳县的长湖乡洪桥村处的钢瓶检测站及办公区等辅助用房,在租赁场地的同时租赁机械设备(详见附件4检测站资产租赁合同)进行钢瓶检测.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租赁设备均未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且经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本项目设备更新了相应的阀门,抛丸机补充了脉冲除尘器,喷塑柜除操作一面外均进行的密闭覆盖处理,及安装3组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喷塑粉尘,新增超声波测厚仪,因此使用该检测站内设备是合法的.由于该钢瓶检测站原属于岳阳县恒兴燃气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为钢瓶检测设备,本项目只需将厂区内设备进行维修完善,即可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为438.20m2,进行钢瓶检测工作,拟日检测钢瓶500瓶. 岳阳县恒兴燃气有限公司主要为液化气经营,生产工艺流程为储气罐储气、管道、液化气充装机罐气,主要设备有液化气冲装机2台、100立方米贮气罐3个、60立方米贮气罐1个、60立方米残液罐1个,该项目于2014年10月8日通过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岳县环评批[2014]73号,于2015年7月13日通过了岳阳县环保局 三同时 验收(见附件),审批文号为岳县环保验(2015)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2018年9月,岳阳县长富钢瓶检测厂委托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 日检测钢瓶500瓶生产线建设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工作人员在详细踏勘周围环境,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及环评导则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