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6-10-26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一、申请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鲁编办发[2013]9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西5楼511房间)

四、办理条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第一类:由监督管理机构公开过的登记管理信息.

主要包括是否已在本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信息、事业单位年检结果等. 第二类: 监督管理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信息.主要包括设立登记日期、变更登记结果、公告情况、已公开的年度报告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第一类信息的,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第二类信息,确定其合法利用目的的,予以提供.

五、申请材料

(一)现场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申请表,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信函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者提供经当地公安机关盖章确认的本人身份证明.

(二)查询第二类信息的,仅限现场查询方式.查询人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机关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有关公函和查询人身份证明;

律师事务所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公函、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

其他单位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查询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

公民个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基本流程 1.提交申请 2.审核通过后,办理查询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一)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二)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接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告知查询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西5楼511房间) 2.电话咨询:0537-2348708

十、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提供查询人申请查询的信息:

(一)依法不属于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

(二)查询的信息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或者依法经有关部门确认不能予以公开的,或者监督管理机构内部管理信息等不予公开的;

(三)查询内容不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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