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6-09-18
巴中光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5.

17"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我调查组成立后,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的处理建议,并对事故单位提出了事故防范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学府・龙腾苑翰墨轩 工程地点:回风大道西段龙湖中学旁 工程承包方:巴中市恒通建筑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方:巴中光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方工程范围:

3、

4、5号楼,除开挖桩孔外的主体和部分装饰工程,(屋面、内外抹灰、室内找平、楼梯地面处理、二次结构、植筋、基础地坪处理) 劳务分包方义务: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劳务方负责,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安全约定:巴中光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由劳务方负责搭建;

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人若发现安全隐患,有责任并有义务立即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承包人和"发包人"汇报,同时追踪处理情况,如因劳务分包人未向工程承包人汇报,或未及时汇报而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工程承包人和"发包人"无关.

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巴中光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业别: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凭资质等级证书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新时代小区2号楼3-1号5.法定代表人:杨庆东 6.事故类别: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事故等级:一般伤亡事故 8.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 9.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和医学尸检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5月17日10时许,在巴州区学府・龙腾苑翰墨轩三期4号楼地下负一层电梯井左边的集水坑发现巴中光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涂料工人廖黎明已从电梯预留口掉入高度为1.74米的集水坑中(集水坑内有1.1米深的积水).事发后经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廖黎明在干活时,到事发地点去上厕所时不慎掉落,淹溺致死,根据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回风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廖黎明死亡排除案件可能.

(二)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方强以及现场附近作业人员张朝显、冯明玉等人立即跑到负一楼电梯井集水坑处,将廖黎明从坑内用绳子吊起来,同时拨打120.120救护人员赶到现场,经医生抢救40分钟后无效死亡.

(三)医学尸检情况 公安机关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为:死者廖黎明双瞳孔直径0.6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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