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6-08-30
项目名称 年加工1000吨金属磨料项目 建设单位 潍城区于河昊大钢砂厂 法人代表 吴焕亮 联系人 吴焕亮 通讯地址 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后徐村 联系电话

13505360207 传真 / 邮政编码

261000 建设地点 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后徐村 立项审批部门 潍城区发改局 批准文号 潍城发改便字【2016】4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C339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4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00 总投资 (万元)

12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潍城区于河昊大钢砂厂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后徐村.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回收使用过的、已经生锈的金属磨料(钢丸、钢砂、钢丝切丸)进行筛选、分类、清理后出售,将废旧金属磨料进行合理的再次利用. 本项目符合潍坊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符合《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潍城区于河昊大钢砂厂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筛选、除锈、包装等处理,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000吨金属磨料,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产品未被列入淘汰类、限制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此,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该项目与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原则 选项

(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是√ 否__

(二)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是√ 否__

(三)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 是√ 否__

(四)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 是√ 否__

(五)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 禁批 和 限批 的范围之内 是√ 否__

(六)是否存在企业限批情况 是__ 否√ 上年和当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污染物名称 上年实际减排量(t/a) 上年实际减排量(t/a) 当年减排任务指标(t/a) 当年实际减排量(t/a) CODCr 无-- 无-- NH3-N 无-- 无-- SO2 无-- 无 是否在省环保厅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 选项

(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 是__ 否√ 是√ 否__

(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 是__ 否√

(三)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区之外 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 是__ 否√ 是√ 否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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