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6-07-17

2、年度备案 财政部令第80号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上述材料. 总部机构登录系统后,选择左侧菜单,录入年度备案的相关信息,如图 如需填写多名从业人员信息,需点击上方按按钮. 相关信息输入完毕后,可以先点击,然后点击,在预览界面可以将年度备案表打印出来.点击上方,在弹出框中,先在上方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类型,然后点击中间上传附件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文件类型支持doc,pdf,jpg格式),如上传后发现上传文件有误,可以点击文件后面的删除按钮,如下图 信息录入完毕,附件上传完毕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提交后,信息就不允许再修改了. 提交后,等待财政局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年度备案工作结束,如果审核不通过,点击,修改相关信息后再次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分支机构年度备案和总部机构年度备案操作一致.

3、机构信息变更登记 财政部令第80号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机构如涉及以上信息变更,需登陆系统,点击左边 ,填写相关信息.如果增设了分支机构,点击上方,在填报下方的设立或者撤销机构信息时,所在地区这项,需要先把鼠标定位在这一栏,然后按回车才能跳出区域选择框. 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上传规定的附件. 信息录入完毕,附件上传完毕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提交后,信息就不允许再修改了. 提交后,等待财政局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信息变更工作结束,如果审核不通过,点击,修改相关信息后再次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4、补发/换发证书申请 对于已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证书的机构,如果资格证书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机构可以通过此模块来补发换发新证书.另外,旧版证书换取新版证书也是通过此模块来申请. 机构登陆系统后,点击左边菜单,录入相关信息,如下图 相关信息输入完毕后,可以先点击,然后点击,在预览界面可以将补发换发申请表打印出来.点击上方,然后点击中间上传附件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文件类型支持doc,pdf,jpg格式). 信息录入完毕,附件上传完毕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提交后,信息就不允许再修改了. 提交后,耐心等待财政局审核,如审核通过后,可以点击补发/换发证书申请中按钮,在弹出框中,选择合适的现场审核时间,然后点击左上角预约,预约现场审核的时间.如图 如财政部门设置的预约方式为电话预约,则点击预约按钮后,会收到如下提示 如果审核不通过,可以点击,修改信息后,再次点击提交.

5、终止/撤销业务申请 财政部令第80号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

(二)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如果代理机构有以上情况时,需要登陆系统,点击左边 菜单,录入相关信息,如下图 相关信息输入完毕后,可以先点击,然后点击,在预览界面可以将终止/撤销业务申请表打印出来.点击上方,然后点击中间上传附件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文件类型支持doc,pdf,jpg格式). 信息录入完毕,附件上传完毕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提交后,信息就不允许再修改了. 财政局审核完毕后,收回证书后,此业务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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