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06-10
附件1 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副局长 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副局长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主管副局长 成员(64家): 委办局36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社会办、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文物局、市统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金融局、市民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市网信办、市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

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7家: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企业11家: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市保障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北京电力公司、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市公联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副主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主管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主管领导 市财政局主管领导 市规划国土委规划工作主管领导 市规划国土委国土工作主管领导 市社会办主管领导 成员(29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市社会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卫计委、十六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 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编制、政策制定、建设管理、审核分配、使用监管、物业服务、资金保障等各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区政府全面落实辖区内住房保障各项任务,指导和监督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市住房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办理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资合作建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将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列入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手续办理.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红线外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有关工作机制落实市级支持资金.指导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做好保障房项目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市级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以及各区住房保障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提租增发补贴、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的筹集和安排,指导区财政部门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提租增发补贴、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资金预算. 4.市规划国土委:负责中长期和年度保障房规划选址方案编制、保障房土地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保障房、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用地审批工作.负责保障房、集资合作建房、房改售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5.市社会办:牵头负责完善保障房社区建设体制机制,负责协调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首都综治办等部门,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保障房社区支持力度,开展保障房社区规范化建设. 6.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媒体做好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树立正确的宣传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市教委:负责指导督促保障房所在区教育部门依法依规落实保障房社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工作.负责房改售房中教师购房增加优惠对象和资格认定工作. 8.市科委:支持开展保障房装配式住宅技术研发工作. 9.市经信委:对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进行指导,协调做好相关单位间联合审查与各系统数据共享. 10.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保障房申请家庭户籍、车辆资格审 核信息,负责保障房办理门楼牌登记,负责保障房社区人口管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等警务工作.负责指导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做好住房补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11.市民政局:负责提供保障房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等居民经济状况以及婚姻信息、火化数据,做好保障房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负责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保障房入住家庭社会救助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工作.协助做好优抚对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承租北京城镇公有住房申请租金减免家庭核定工作. 12.市司法局:研究指导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并做好宣传工作,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救助体系. 13.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保障房申请家庭社会保险信息等资格审核信息,协助制定本市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推进保障房社区入住家庭自主创业就业服务、失业帮扶等工作,保证入住家庭享受属地家庭同等公共就业服务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协助做好住房补贴发放中职工基本工资、工龄的核定的指导工作,协助做好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家庭承租北京城镇公有住房申请租金减免家庭核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14.市环保局:负责保障房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保障房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5.市城市管理委:在保障房项目建成后,督促燃气、供热、环境卫生的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安全运行管理责任,并进行监督管理. 16.市交通委:负责保障房项目周边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和交通评价工作. 17.市水务局:负责保障房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评价工作,指导监督保障房项目的供排水工作. 18.市卫计委:协助制定本市住房保障和特殊困难家庭住房救助政策.负责保障房社区入住家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居民保健、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服务等工作. 19.市国资委: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协助推进市属保障房运营国有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经营主体改革. 20.市地税局: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及数据统计共享. 21.市文物局:负责保障房项目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建筑、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 22.市统计局:负责住房保障建设、投资及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中相关数据统计和发布工作. 23.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制定保障房建设项目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监督保障房绿化美化工作. 24.市金融局:负责推动在京金融机构参与保障房项目融资,做好项目对接和审查工作,协调金融监管部门给予政策支持. 25.市民防局:负责保障房项目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保障房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和备案工作. 26.市政府法制办:协助推进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法治建设,对政策合法性予以审查. 27.市政府研究室: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相关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文稿审核修改. 28.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住房保障重大决策、主要任务和重要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29.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0.市网信办:加强网上关于住房保障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对发现和举报的网上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调控,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新闻网上推送和舆论引导. 31.市老干部局:负责市属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离休干部家庭承租北京城镇公有住房申请租金减免家庭核定工作. 32.市总工会:负责保障房社区入住家庭工会互助工作.负责协助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3.市残联:协助制定本市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住房救助政策. 3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的受理、审核、发放、监督管理、收回等具体工作.负责提供保障房申请家庭住房公积金等资格审核信息.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35.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指导在京金融机构做好保障房项目融资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发放保障房中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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