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6-06-05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报告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八月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 48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督[2013]2号)中提出的各项指标要求,沾化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

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沾化区现有义务教育普通学校56所,其中完全小学39所,教学点2处,初级中学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

小学在校生19983人,巩固率100%,教职工1601人;

初中生8886人,巩固率99.79%,教职工1082人;

视力、听力、智力 残疾儿童66人,入学率100%.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监督问责机制 一是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沾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每年将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听取教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教育工作.出台了《沾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沾政发〔2012〕5号),区、乡两级政府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绩效管理工程.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同时,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督查问责.沾化区多次召开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议,建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督查和问责机制.印发《沾化区2015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沾办发〔2015〕10号),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考核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建立了区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及时解决推进均衡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关于对滨州市沾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鲁教督〔2016〕14号),沾化区制定并颁发了《沾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沾政办字〔2016〕28号),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按照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细化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整改措施,对照上级验收标准,严密排查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执行力度,倒排工期,攻坚克难,确保将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定期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重点调度,挂牌作战、亮灯督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各种问题,重点解决在新建扩建学校用地、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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