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6-05-07
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问题为往年办理手续常见问题,仅供参考) 1.

什么情况需要档案重组,如何办理? 答:在职人员的档案重组是指只有学籍档案且无法挂靠在人才市场,工作后没有建立人事档案,或者零星的人事档案存放在无档案管理资质的部门,需要重新组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通常在毕业院校,其中,自考类别的学籍档案可能已发给本人.档案重组如学籍档案或零星人事档案在曾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需开具《调档函》的,请致电0757-86325519 区教育局档案室何老师办理. 3.在职人员提交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有何作用? 答: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时间一致的可计算工龄,影响工资核定. 4.什么是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答: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是指申请教师资格证时填写、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表格,原件需要放进个人档案. 如果在师范类学校就读时已认定,此表可能由学校放入个人档案或者直接发给本人保存.如果在工作期间认定,此表一般由认定机构发还给本人,具体可咨询相应的认定机构. 已经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教师资格认定表尚未放入个人人事档案的,请在提交入职材料时交至招聘单位. 4.什么是职称评审申报表/考核认定表? 答:指申报职称时填写、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表格,原件需要放进个人人事档案.此表由评审或认定机构发还给本人或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具体请咨询相应机构. 已经取得职称,且职称评审申报表/考核认定表还未放入档案,需在提交入职材料时交至招聘单位. 5.如何确认自己的人事关系转入手续是否办完? 答:在职人员的手续办理比较复杂,请密切留意教师招聘系统的"公告栏(站内信息)"发布的通知,以备及时补充或领取材料,手续完成的人员名单也将一并公布.办理入职手续的此类通知将不在南海教育局官方平台发布. 6.人事关系转入手续何时能办完,若没有办完,有何影响? 答:通过拟聘人员公示流程的人员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入手续.材料、档案情况因人而异,个人手续的办理时长都有所不同.人事关系转入流程如下:提交材料――调档案――人才办审阅档案,个人补齐档案材料――开具介绍信. 若材料规范、齐全,大部分新教师可于8月份完成人事关系转入手续.人事关系转入手续未办完,将影响入编、聘用和工资.人事关系转入后为在编人员,签聘用合同;

如人事关系未转入但已经到岗的,参照临聘教师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7.个人档案常缺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答:个人档案常缺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职称申报表、学籍档案(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等. 8.何时可以办理入户手续? 答: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在职人员,请在人事关系转入手续办理完毕后向学校申请办理.入职一年内均受理入户申请,逾期视同放弃户籍迁移资格.在职人员入户指南详见如下

网址: http://nhrc.nanhai.gov.cn/cms/html/14330/2017/20171229093044315552247/2017122909304431555224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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