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6-04-20 |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质保期: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验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 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 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四楼
电话:0634-6220058 邮编:271100 联系人:李燕
8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大楼四楼西招标代理部)
9 答疑时间:投标人于2017年6月12日11:00时前(过期不予接受)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传真、纸质)发送或递交至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燕,联系
电话:0634-6220058,
邮箱:sdjszbs@126.com;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6月13日下午18:00前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时整 接收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会议室.(龙潭东大街001号)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会议室.(龙潭东大街001号)
11 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公证费:执行山东省现行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若有) 供应商报价时须考虑以上两项费用,但不能单独列支.
1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择优定标,价格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
13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后可自行至施工现场进行踏勘.
14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