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6-04-14
保健食品卫生学 理化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Standards for Hygienic 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Health Food 目录第一部分 总则

3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4

二、基本要求

5 第二部分 二十五种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

8

一、保健食品中红景天苷的测定

9

二、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

14

三、保健食品中芦荟苷的测定

18

四、保健食品中肉碱的测定

22

五、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γ-亚麻酸的测定

28

六、保健食品中人参皂苷的测定

33

七、保健食品中原花青素的测定

38

八、保健食品中核苷酸的测定

40

九、保健食品中洛伐他汀的含量测定

42

十、保健食品中植物类功效成分鉴别试验方法

47 十

一、保健食品中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的含量测定

57 十

二、保健食品中茶氨酸的测定

62 十

三、保健食品中五味子醇甲、五味子甲素和乙素的测定

65 十

四、保健食品中腺苷的测定

67 十

五、保健食品中总皂苷的测定

72 十

六、保健食品中总黄酮的测定

76 十

七、保健食品中壳聚糖脱乙酰度的测定

79 十

八、蚓激酶活性的测定方法

81 十

九、保健食品中总蒽醌的测定

84 二

十、保健食品中10-羟基癸烯酸的测定

87 二十

一、保健食品中绞股蓝皂苷XL IX的测定

92 二十

二、保健食品中氨基葡萄糖的测定

96 二十

三、保健食品中总三萜的测定

103 二十

四、保健食品中虫草素的测定

106 二十

五、保健食品中虫草酸的测定

110 第三部分 十一种溶剂残留的测定

114 第四部分 兴奋剂及违禁成分测定

120 第五部分 不同剂型及特定原料类别产品的卫生学检测项目

124 第六部分 特定原料类别产品的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检测项目

126 附录

128 附录1 部分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128 附录2 常用卫生指标检测方法

129 第一部分 总则 General Principles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Content and Scope of Application 1.

本规范规定了保健食品和原料的卫生学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及方法. 2.本规范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复核和备案检验、监督抽验、风险监测及常规检验项目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

二、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1. 凡保健食品,应符合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的各项要求.附表1所列检测项目是对该标准的补充规定. 2. 保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产品配方检测合成色素、防腐剂、甜味剂及抗氧化剂的含量. 3. 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要求. 4. 进行辐照灭菌的产品,其辐照源、辐照剂量等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 5. 检验机构受理保健食品检测时,申报单位应提供该产品的配方、工艺、产品技术要求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研究验证等相关资料. 6. 申请单位在对产品进行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检测时,如国家标准中所提供的检测方法不适用于该产品检验时,可优先选择本规范第二部分提供的检测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方法学适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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