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6-03-31
滨江开发区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滨江开发区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江宁区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经研究,决定成立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易骏飞 副组长:张远洋、许云军 成员:曹勇、殷宇平、陈学义、吴进、张海兵、戴允平 领导小组负责园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秸秆禁烧办),办公地点设在建设环保局,张远洋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海兵兼任副主任,孙京云任联络员.负责做好与区秸秆禁烧办的日常工作对接、工作台账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改善滨江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区域内秸秆禁烧监管工作,通过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园区不因秸秆下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

不因大面积焚烧引起大气污染或安全事故;

不因秸秆焚烧给人民群众带来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全年禁烧.按南京市禁烧工作要求,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5月20日-6月30日)与秋收、秋种(9月20日-12月30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园区范围内禁止秸秆焚烧、抛河现象.

(二)全区域禁烧.在园区范围内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在全面禁烧基础上,重点管控区域: 1.切实做好园区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垃圾收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垃圾收集池严禁烟火;

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加强园区道路沿线落叶清扫管理,不得就地焚烧;

对置于河道、明渠、水库等水体的可燃垃圾行为,要组织力量进行清除.加强居民小区周边种植行为、商业街垃圾的管理,严禁小区居民焚烧秸秆、枯草、垃圾等废弃物.(责任部门:城管局,责任人:陈学义、戴允平、陈海华) 2.按照耕种季节科学种植,完善复耕复种和周边闲置土地、农民开荒种植信息和资料,及时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种植信息,在每季农作物收割时间段,委派专人进行巡查,并及时收集散户秸秆,集中深埋;

督促复耕复种种植户将秸秆打碎还田及时翻耕,确保园区范围内不得出现一起秸秆火点. (责任部门:城管局,责任人:陈学义、戴允平、陈海华) 3.切实做好园区内生产企业以及新城区房地产、企业在建产业项目建设工地及施工单位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的管理,并做好未开工建设项目空地的监督管理,严禁企业人员及施工人员焚烧各种可燃物,确保辖区内不得出现一起火点.(责任部门:企业服务局,责任人:殷宇平、于勇) 4.切实做好园区代建项目建设工地及施工单位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焚烧各种可燃物,确保辖区内不得出现一起火点.(责任部门:国土规划局,责任人:孙文、殷昌柱) 5.切实做好所有在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园区市政道路绿化种植管理、复建房建设工地及及施工单位民工生活区的管理,严禁焚烧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确保辖区内不得出现一起火点.做好与区环保局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确保园区秸秆禁烧工作扎实有力推进.(责任部门:建设环保局,责任人:曹勇、吴进、 蒋根兵、陈林、张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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