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8-03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环保验收情况公告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6年经市环保局浑南新区分局审批.

现该项目已建设完毕,申请竣工验收.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治理设竣工施验收相关规定,经我局验收组现场勘验、审查核对资料,认为该项目已达到审批要求,拟同意该项目竣工验收,公告期为2019.1.3至2019.1.9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关于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现对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概况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占地面积1593平方米.本项目拟对2号热源厂现有9台锅炉进行除尘、脱硫改造.包括将现有的9台陶瓷多管除尘器拆除,在此用地上新建9台布袋除尘器;

将现有9台锅炉麻石脱硫塔全部改为碳钢喷淋脱硫塔,设置喷淋、防腐设施,脱硫工艺为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0万元,所占比例为100%.现场检查核实认为,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要求及审批意见落实噪声、固体废物环保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同步投入使用,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同意对其环保污染防治设施实施验收.

二、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项目已将产生噪声的设备置于封闭隔声房内,已采取有效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2、固体废物:项目脱硫系统产生的石膏与抓斗抓出与灰渣一起排放;

除尘器系统排下来的灰回收利用;

石灰石粉仓产生的粉尘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本项目需加强的环保工作:

1、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隐患.

3、项目一旦发生扰民或环境污染事件,应立即进行整改.

四、仅针对申请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验收,申请单位对验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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