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8-03
南环评字z2019{39号 关于南昌县小兰兴昌饲料厂年加工1万吨配合颗粒饲料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昌县小兰兴昌饲料厂: 你单位报送的《年加工1万吨配合颗粒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审核,现将我局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县八一乡后曲村,(28.583865°北;

115.940818°东),厂房占地面积2890平方米,另有2栋办公和员工倒班房.项目主要以玉米、豆粕、小麦、肉糠、菜粕等为原料,通过清理、粉碎、筛分、配料、混合、制粒、包装等工序,年产禽类配合饲料8000吨,水产饲料2000吨.

2、项目批复意见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提供的建设地址、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锅炉除尘废水,须实施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确保外排生活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的一级标准B标准;

锅炉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使用一台1t/h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禁止使用燃煤),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设施,确保外排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后高空排放;

项目投料、粉碎、筛分、配料、混合、制粒、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相关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排放;

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要求.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包装废弃物、初清磁选废物、筛选废物、除尘灰渣、生物质燃烧灰渣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计算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米范围,今后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或其他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三、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专款专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所涉及的内容,若项目建设地址、内容、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请南昌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南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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