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6-02-12
关于对椰树集团海口罐头厂有限公司"椰树集团第三工业城"地块规划指标调整论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将椰树集团海口罐头厂有限公司"椰树集团第三工业城"规划指标调整的论证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地块指标基本情况 椰树集团海口罐头厂有限公司"椰树集团第三工业城"用地位于开发区绕城高速公路1公里处南侧,用地面积为271735.8平方米,土地证号分类为老城国用(2011)第1329号、老城国用(2014)第1552号、老城国用(2014)第1553号、老城国用(2014)第1554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宗地块具体规划指标:1.老城国用(2011)第1329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0.6-1.

8、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老城国用(2014)第1552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1.

8、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建筑系数≥30%;

3.老城国用(2014)第1553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

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2米,建筑系数≥30%;

4.老城国用(2014)第1554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

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2米,建筑系数≥30%;

经查,在在编的《老城镇海南生态智慧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中,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在《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该宗地为产业用地.

二、申请论证确定指标内容 现该司申请将四宗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40米(生产厂房建筑高度控制≤40米,其他建筑高度控制≤24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即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指标确定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

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生产厂房建筑高度控制≤40米,其他建筑高度控制≤24米),建筑系数≥30%.

三、本次公示确定指标内容 现椰树集团海口罐头厂有限公司委托设计院编制了《椰树集团海口罐头厂有限公司"椰树集团第三工业城"地块指标调整论证报告》,该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已通过专家论证,论证后确定的用地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

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生产厂房建筑高度控制≤40米,其他建筑高度控制≤24米),建筑系数≥30%. 现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将规划指标调整内容给予公示.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3日)

2、公示地点: ???????a)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公示栏;

???????b)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牌;

???????c)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

电话:0898-67606702)或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电话:0898-67633759).邮寄地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邮编:571924. 附:1.申报项目公示牌(包含修改后图则、项目概况)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