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6-01-27
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 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01312018000180 询价通知书 采购人: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目录

第一章询价邀请

3

第二章询价须知

5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5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6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8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七章评审方法

63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9

第九章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参考格式)

73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拟对 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1312018000180 2.采购项目名称: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717100元,已落实.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污水处理站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询价;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18年9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邑县晋原镇红光小区三期22栋1单元1-1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注: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携带:1.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

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8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询价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1701(2)号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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