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6-01-18
介环函[2018]401号 介休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介休市新意达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介休市新意达煤化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120万吨/年洗煤技改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介休市新意达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介休市义安镇西大期村南侧,介休市佳泰选煤有限公司洗煤厂内.

2011年4月12日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对介休市新意达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予以批复,并于2018年7月6日领取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随着洪相村的不断扩张,项目的运行已对其产生了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结合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各类煤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介政办发【2017】20号)文件要求,该企业决定迁建于介休循环经济化工工业园区内,建设一条120万t/a跳汰+浮选工艺洗选煤生产线.介休市经济和商务粮食局以介经商粮发【2018】66号文对介休市新意达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迁建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要贯彻国家关于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生态和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及时清扫施工沿线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建筑材料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区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重视施工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尽量降低对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带内地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原料、产品、煤泥、中煤、矸石堆场要求封闭,堆场同时配套洒水抑尘装置,堆场地面及厂区外与主干线连接的运煤路线要求全部硬化,粉尘排放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要求;

封闭输送转运走廊,破碎、筛分工序安装集尘罩+布袋除尘器;

建设符合规范的运输车辆轮胎自动清洗装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项目采用空气能供热系统进行供热取暖.

3、落实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要按照"浓缩+压滤"的工艺进行处理,确保生产废水做到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

按环评要求建设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淋控水收集池并做好防渗措施;

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自动轮胎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均不得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中煤、煤泥、矸石要求全部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按照《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送环评要求的矸石场临时堆存,最终实现综合利用;

矸石运输环节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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