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6-01-10
告湖南省永兴县政府、县领导、教育局各领导 状告书 事情的原由经过: 2011年10月22日,湖南省永兴县教育局召开了各校工会主席会议,会议的重点是,教育局局长陈声繁宣布永兴教师新村的房价将由2008年的均价每平米930元提高到均价1100元以上,而且不许上访,否则追究责任.

听到这一消息,不少教师感到愤怒,感到茫然.这一宣布又怎样建立服务型政府,让党委政府得到人们的信任. 按照2008年12月30日永兴县委县政府《永兴县教师安居工程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准备开发建设永兴县教师安居工程住宅小区.于是,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成立了永兴县教师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永兴教育局大门口张贴了开发公告,房子均价每平米930元(当时永兴县的商品房房价在800-1000之间),要订房的教师先交1万元定金,争取2009年底交房. 2009年3月份有一千七百多位教师们带着对党和领导的这一尊师重教的英明决策赞许心,带着党和领导为广大教师谋福祉的喜悦心纷纷交了1万元定金,然而到2009年8月教师们共交的1700万只修了一条800余米长的水泥路,在2009年8月又通知订房的教师们交均价930元房价的30%首付款,教师们带着对政府和领导的信任又交了30%的首付款.此时,连土都还没推. 到2010年4月又再一次通知教师们交钱,将房首付款提到50%,并下文房价不变均价每平米为930元,不超过1000元.并且将购房合同初稿发放给各学校征求大家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于2010年12月底交房,房价不变为均价每平米930元,不超过1000元,且可选择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清,尤其是一次性付清的有优惠.不少教师们也产生了疑惑,为什么不跟教师们签订购房合同.教师安居工程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为教育局没有建房资质,不具有与教师们直接签购房合同的法律资格,教师们带着对政府对领导的信任和理解,将钱按规定交了,也没有再要求马上签合同,但心中还是有点担心有什么变化.愤怒的是这样的担心终于在2011年10月22日出现了.这不得不让教师们产生怀疑,这是不是一开始设计下的陷阱?订房的教师都觉得其举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1、教师安居工程是民生工程,国家有相关的扶持政策为我们的安居工程减费、减税,它的建设成本要远低于市场.

2、教育局于2008年3月份张贴订房公告,教师们早于2008年3月交了定金,先是说09年底交房,相继又交了两次首付款,承诺2010年12月交房.就这样一拖再拖,直至现在,房子还没建好,可物价却是一涨再涨,教师们眼巴巴的盼了好几年,房子没盼到,等来的却是一句 暂时涨到每平米1100元 .

3、询问要涨价的原因,有关领导说:现在建筑材料上涨了,原来的价格建不起房,所以要加价,可是这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负责指挥的部门?承包商?还是订房的教师?为什么房子三年了没建好,钱也交了这么多,要把这一责任推给教师们来承担?并且拿律师来吓唬我们,说教师们当时没签合同,没有证据证明不能涨价.这应该是他们事先就计划好的吧.难道当初教师们就不应该相信政府?

4、?2009初年教育局安居工程指挥部就与各承包商签订了建房合同,他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2010年年底建成,已属违约,他们本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按时建好房,一切经济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可现在却以要加房价方式将承包商的损失转嫁给各位订房教师承担,实在令人匪夷所思.3年没建好房,房价说涨就涨,说交钱就必须交钱.如果十年后建成,是不是就可以涨到十年后的房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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