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6-01-08
南通市通州区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化工行业 四个一批 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现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中关于化工行业 四个一批 和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明确要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大力推进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应急能力提升,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整治对象与重点

(一)整治对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 四个一批 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整治对象为区经信委认定的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含规模以下)、安监和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

(二)整治重点:根据我区化工企业实际情况,环保整治重点为 关闭一批 中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无法有效控制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项目选址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办发〔2013〕113号)、《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管控要求的. 2.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 3.卫生防护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目标且无法整改到位的. 4.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 三同时 执行不到位、环保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且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特别是沿江化工企业污水不达标或超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恶意偷排的. 5.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三个一批 中未按期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 6.不能按期完成VOCs治理任务或VOCs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7.实际年产危废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或企业内危险废物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要求限期安全处置,逾期末完成的. 8.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且难以整治到位的. 9.存在环保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危化品码头.

三、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成立化工行业环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陶洋局长任组长,曹锡江副局长、袁晓娟副局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室、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大队、法制宣教科、综合计划科、核与辐射科、环保分局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督察. 污染防治科:对化工行业环保整治工作总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调度工作进度,完成工作总结;

负责组织实施化工企业VOCs专项治理及化工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定;

指导企业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联系区其他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全区化工企业开展调查,建立一厂一档;

负责现场执法监督检查;

牵头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后督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法制宣教科:负责涉及化工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审查. 综合计划科:负责加强生态红线和长江岸线的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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