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6-01-07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于2013年1月3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0号文核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17年4月14日,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名称及有关条款亦做相应变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2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6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6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3

九、基金的投资

74

十、基金的业绩

89 十

一、基金的财产

93 十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95 十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1 十

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3 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6 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07 十

七、风险揭示

113 十

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8 十

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21 二

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7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7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60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62 二十

四、备查文件

163

一、绪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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