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30
陕西中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

2万吨/年石蜡生产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建设单位:陕西中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陕西中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2万吨/年石蜡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陕西中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秋燕 联系人 李建成 通讯地址 榆阳区长城路办事处归德堡村 联系电话

13474443888 传真 ― 邮政编码

719000 建设地点 榆阳区长城路办事处归德堡村 立项审批部门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局 批准文号 榆区政发改发[2017]581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代码 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14000 绿化面积 500m2 总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168.5 占总投资比例 16.85%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由来 由于榆林市特殊的能源结构、资源禀赋,煤炭及其附加产品仍是我市主要的第二产业.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煤化工项目将回暖,下游市场对煤化工需求量日益增加,按照榆林市政府印发的《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榆政发[2016]6号),煤化工坚持 以煤先取油 ,按照 分质利用、深度转化、集聚循环、融合发展 的原则,全面确立煤炭中低温热解在榆林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构建以煤炭中低温热解推动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基合成材料 一推四 的特色煤化工产业体系. 目前,煤制油主要以费托合成,间接液化为主,及首先将煤进行液化,而后对产生的气体进行加氢催化实现液化.据推算,煤间接液化技术之一的费托合成50%产物是石蜡,造气渣中也有相当的石蜡成分.大部分石蜡成分经催化后,将其碳链断开,进入柴油、石脑油等产品中, 但其重质成分依旧无法处理,会不可避免的产生粗制石蜡.颜色发黑,市场价值较低,这些中间产品如果经过进一步的加工,会形成精制石蜡,产生较高的经济价值.陕西未来煤制油一期后续工程将建设400万t/a煤制油装置,产生的石蜡粗产品将会更多,市场缺口较大,若能进行集中收集、加工、制备出精制的石蜡,将有利于延伸煤制油产业链,实现石蜡就地转化,就地利用.因此陕西中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需要,决定新建1.2万t/a石蜡生产加工项目.

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受陕西中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勘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运行,针对公司建设项目未报批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的违法行为,已由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分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榆区环罚字[2018]160号)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并罚款.陕西中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按要求缴纳罚金10万元. 结合上述情况及现场勘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评价单位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3、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局于2017年9月19日出具《关于陕西中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2万吨/年石蜡生产加工项目备案的通知》(榆区政发改发〔2017〕581号)文件,同意本项目备案.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 三线一单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榆阳区归德堡村,项目所在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拟采取先进的工艺和有效的环保措施,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和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的功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项目的建设符合榆阳区的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是对粗石蜡精炼,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资源利用率 符合 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分析,项目属于允许类 符合 (3)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榆阳区长城路办事处归德堡村,厂区周围交通便利,距离居民较远.项目与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 一张图 控制线检测报告符合性分析见表2,控制线检测报告见附件4. 表2 项目与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 一张图 控制线检测报告符合性分析 控制线名称 检测结果及意见 项目符合性分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用地为租赁土地,归德堡村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符合 城镇总体规划 符合 符合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符合 符合 生态红线 符合 符合 文物保护紫线 符合 符合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电力类) 符合 符合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长输管线类) 符合 符合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交通类) 符合 符合 由上表符合性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占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检测结果显示项目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与土地部门对接,2012年,该土地前租赁者在取得土地部门许可前对土地进行平整建设泡沫厂,土地部门对其擅自动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罚款.由于经营不善,前租赁者在2014年关厂并变卖所有设备,厂房及办公生活区未拆除.2017年,经归德堡村组织专人考察,认为该项目能合理利用当地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归德堡村委会同意本项目建设并与其签订租地协议.由于使用方式为租赁,因此土地部门不出示相关许可文件.评价认为项目选址较合理. (4)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暂行办法》及《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项目产生废渣属于6.4化工废渣中的滤饼渣,但不在目录中列出的综合利用产品中.项目产生废渣送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发电使用,符合综合利用要求. (5)项目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通过与NOx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持续推进关中和陕北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排.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发〔2018〕10号),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重点........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