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7-30
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高性能结构芯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目录1概述

1 1.

1 项目由来

1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

2 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

3 1.4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6 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6 1.6 环境影响报书的主要结论

20 2 总论

21 2.1 编制依据

21 2.2 评价目的及评价工作原则

26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7 2.4 评价标准

32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39 2.6 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43 2.7江苏省生态红线规划

50 2.8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55 3 工程概况

56 3.1 项目概况

56 3.2 项目建设内容

56 3.3 项目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状况

59 3.4 员工及工作制度

61 3.5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理化性质

61 4 工程分析

70 4.1 PET泡沫芯材及套材(一期建设)

70 4.2 PVC泡沫芯材及套材(二期建设)

80 4.3 公用工程

91 4.4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97 4.5 风险识别

130 4.6 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137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43 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43 5.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49 5.3 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165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71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71 6.2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74 6.3 环境风险评价

216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39 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239 7.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252 7.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255 7.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256 7.5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257 7.6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259 7.7 环保 三同时

261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63 8.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63 8.2环境效益分析

263 8.3小结

266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67 9.1环境管理

267 9.2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271 9.3环境监测

289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93 10.1 结论

293 10.2 建议

300 附件: 附件1 项目委托书;

附件2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3 承诺书;

附件4备案证 附件5 登记信息单;

附件6 企业环保信用承诺 附件7 用地红线 附件8 西北组团污水厂批复 附件9 西北组团园区环评批复 附件10 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11 专家评审及复核意见 附件12 修改清单 附件13 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 概述 1.1 项目由来 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金桥路西侧、云池路南侧,公司主要从事复合材料、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 为了应对市场的需要,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调研,结合自身行业优势、生产实际,决定抓住市场先机,拟投资50000万元建设高性能结构芯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厂房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4万平方米,购置PET自动挤出系统、自动失重上料系统、烘干系统等设备,年产PET、PVC等各类高性能芯材及以上材料的套材约12万立方米.项目已取得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320750-29-03- 538744. PET泡沫是一类闭孔热塑料结构泡沫,具有一定的剪切、压缩强度,因此常被用于夹层结构材料芯材,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公路运输、轨道交通、航空、传播、风电等领域;

PVC泡沫结构材料是一种高档复合材料结构用轻型芯材,为闭孔交联结构,具有优良的比刚度、比强度,压缩、拉伸、剪切、弯曲等特点,力学性能极佳,目前已经被中材科技、南车、湘电新能源、中国国电、三一重工等风电叶片生产企业,沈飞、成飞等军工企业广泛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号令,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16]48号令,2016年9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有关要求,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 C2924泡沫塑料制造 (指以合成树脂为主要原料,经发泡成型工艺加工制成内部具有微孔的塑料制品的生产活动);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类别为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 塑料制品制造,涉及有毒原材料发泡胶(本项目二期PVC泡沫芯材及套材生产线涉及的有毒原材料为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偶氮二异丁氰、甲基六氢苯酐等) ,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因此,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要求,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 (1)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本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 C2924泡沫塑料制造 (指以合成树脂为主要原料,经发泡成型工艺加工制成内部具有微孔的塑料制品的生产活动).建设项目具有生产PET、PVC等各类高性能芯材及以上材料的套材约12万立方米/年的规模. 本项目分期建设,PET泡沫芯材(4.8万立方米/年)为一期建设项目,PVC泡沫芯材(7.2万立方米/年)为二期建设项目. (2)环境特点 本项目选址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金桥路西侧、云池路南侧,目前,现状为空地,厂址西侧为连云港启创铝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周边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距离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连云港华杰实验学校,距离为625m.项目周围环境以工厂为主,故项目环境敏感度为一般. (3)污染物产生情况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PET泡沫芯材及套材生产线预结晶干燥系统上料、换气、烘干废气,挤出发泡、熔接成型废气,PVC泡沫芯材及套材生产线模压、发泡废气、粘布废气、表面处理及后续套材加工粉尘废气. PET泡沫芯材及套材生产线挤出发泡、熔接成型废气及PVC泡沫芯材及套材生产线粘布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30m高排气筒1#排放;

预结晶干燥系统上料、换气、烘干废气 由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PVC泡沫芯材及套材生产线模压、发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30m高排气筒2#排放;

PVC泡沫芯材及套材生产线表面处理、套材加工及PET泡沫芯材及套材生产线裁切、表面处理产生的粉尘由安装的集尘装置收集处理,未收集部分作为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有效控制和治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 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价单位首先分析判定了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后,进行各专题分析,提出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最终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形成环评文件.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2018年10月10日,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中旬对项目沿线进行了详细调研和实地踏勘,并走访了周边群众以及有关企业,广泛地收集相关资料. 根据评价要求,评价单位于2018年11月3日至11月8日委托江江苏国正检测有限公司对拟建厂址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 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3-1. 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 1.4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及投入营运后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控制: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治理措施能否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工程选址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生活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事故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程度是否在可接受范围. (3)固体废物防治,特别是危险废物暂存措施是否满足环保要求. 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5.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13年2月16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正)(苏政办发〔2013〕9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 项目已经通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预审会同意并取得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320750-29-03-538744,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要求,同意开展前期相关工作.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5.2与当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金桥路西侧、云池路南侧,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未改变用地性质.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

本项目用地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中生态红线区域. 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片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江宁工业城)产业发展规划》,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含朝阳工业园)重点发展新医药、新材料、集成电路配套、装备制造、食品产业、新型建材、机械电子、仓储物流等.本项目属于新材料泡沫塑料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华杰实验学校位于维赛厂区东南方位625米处.根据气象资料,该区域冬季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即华杰实验学校位于维赛厂区的下风向,其冬季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影响相对较大.本项目必要时可予以搬迁.因此,在通过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治理措施的以减少环境影响的前提下,本项目厂址选择是可行的. 1.5.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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