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5-12-03

一、选课 每学期初在不同时间段开设若干项目,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学习项目(必须选一个项目). 每学期初选课,第一周即开始上课,因学校统一调课造成与课堂体育上课时间冲突的同学可在第一周内自己退选,再重新选课.第一周选课结束后,仍然没选上课的同学,体育工作部根据学生的空课课表进行植入,但所选项目不能确定. 对于因伤病无法参加体育实践课的学生,凭近期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到体育工作部办理免修实践课手续,改修体育保健课.具体要求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体育保健课管理办法》. 选课具体要求见每学期初教务处的选课通知.

二、上课 学生选课后按时上课,每周一次课,第一周即开始上课.

三、成绩评定 课堂体育课成绩每学期由任课教师评定后按时录入教务系统.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60%,理论课成绩占10%.参加学院运动队的学生当学期体育课可以申请免修,成绩按90分记录. 补考:本学期课堂体育不及格,下学期开学前按学院统一规定的补考时间找原任课教师补考. 重修:补考不及格重修,重修安排在补考不及格学期,周末组班重修.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只能在最后一个学年再重修.课程重修的学生安排 队列训练和身体素质训练 ,因身体条件不能参加上述内容的同学,可以凭诊断书在现场见习或完成当次课老师提出的专门针对伤病学生的上课内容. 成绩登录与查询.体育教师在期末按学校规定时间登录成绩(包括重修学生成绩的登录)学生查询成债,有问题务必在开学一周内反馈给任课老师,过期不予受理.补考老师要在补考后一周内录入成绩,学生在补考后一周到两周之间查询成绩及反馈问题,过期不予受理. 对于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参加体育实践课的学生可以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体育保健课管理办法》申请修读体育保健课.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1日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体育必修课--课外体育管理办法 教育部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教学指导纲要》中倡导体育课实行开放式、探究式教学模式,同时要求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体育课教学,我校已经于2006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到体育课的管理.2012年10月制订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体育必修课―课外体育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体育课的管理,学校对《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体育必修课―课外体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新办法从2018年3月开始执行,原办法作废.

一、课程性质 体育必修课--课外体育是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体育必修课的一个重要部分,课外体育一至四(专升本一至二)每学期按50%计入必修体育一至四(专升本一至二)的成绩,课外体育五至七(专升本三)成绩按100%计入必修体育五至七(专升本三)的成绩.

二、要求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要求参加课外体育课的早操部分,凡因极其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出操,由全校统一安排,考勤记录全校统一处理.全校升旗由学校统一处理考勤记录,各学院因升旗不能参加早操考勤,由学校统一处理考勤记录.

三、成绩评定与成绩管理办法

1、每学期成绩评定一次,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达到60分(包括60分) 为及格.成绩在80分以上作为评优及学生干部任免的基本条件.

2、每学期成绩不及格者需要在下一学期参加重修.成绩40―59分重修1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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