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5-12-02

20、

100、200分,第一作者SCI论文附加期刊的分区分数,分区加分为:SCI一区加100,SCI二区加50,其他分区不加分. 科研论文中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其他学生为非第一作者的论文,按照作者所列的实际顺序不排除指导教师次序计算.学生应保存科研论文研究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备查,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后取消推荐资格. CN刊物仅计算实际第一作者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的,不计分.每生最多计入2篇CN刊物论文. 《大学物理》在国内具有突出的学科关联度和声誉,为鼓励我院学生的创新成果在该刊发表,视为核心期刊成果. 第2作者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记50分,第3名(含)以后作者不计分,非第一作者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最多只能计入1篇. 第

2、3作者SCI/CSSCI/EI期刊论文记

50、30分,第4名(含)以后作者不计分.非第一作者论文不再附加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加分,且最多只能计入1篇. 仅有接收函或者接受证明的论文不计分.由科技管理部门等权威机构公布的黑名单期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在已被国际公认的掠夺性期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在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在专业不相关的期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科研论文加分需要提交论文原件、复印件和打印通过中国知网或Web of Science、EI等数据库检索页面的证明文件,暂未被相关数据库收录的,应提供期刊所在网站网页证明该论文已发表页面(包含文章的doi、卷、期、页码等)的打印材料作为证明,同时提交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当年未公布的,以上一年数据为准)的分区证明,并由指导教师签字证明. 2)授权专利(发明专利相当于1门2学分课程分数):学生独立开展研究或者在我院教师指导下开展研究并以相关成果获得专利的,每项专利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加200分,实用新型专利加100分.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的,学生视为第一发明人.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非第一发明人的其他参加人员以(50,100)-20-(名次*5)计算.第4人(含)及以后的发明人不计分.专利内容应具有专业相关性,且专利权单位为河南师范大学.已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每个学生计分不超过2项,非第一发明人的每个学生计分仅限1项;

发明专利不限项数量;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第

一、第二发明人依次加

30、10(名次顺序规则与正式专利相同)分,每位学生限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双申报的,只记入发明专利分数.计分时应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及复印件或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通知书证明及复印件. 授权专利除了专利证书以外,还需要提交申请专利时在学校科研处备案的原始发明人名单表格(由科研处审核盖章),以及专利发明人变动情况证明,原始申请时不含学生姓名但通过后期变动获得发明人资格的,不予计分. 注:论文和专利等每项加分限制为2项以内.

2、科研项目 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立项,推免测算前取得研究成果(以标注项目号方式发表的文章、专利、或入选大创年会为依据),项目主持人分别加10分和5分.

3、专业技能、基础能力和科技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对应一门2学分课程). 参加学院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能、基础能力和科技竞赛获一等奖者分别加200,100分(同一序列竞赛不重复计算,只记最高分).集体项目仅前3名计分,按总分除以3的比例依次计分.不同获奖等级分别乘以系数0.9(二等奖),0.8(三等奖).最高奖为特等奖的,按照获奖等级高低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顺序依次计分.各类竞赛无法区分参与人顺序的,总分按该获奖人员平均计算.各类竞赛所获得的参赛奖、优秀奖层次不计分. 专业技能竞赛项目: 东芝杯 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等级奖(不分等级,加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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