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5-11-23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1.

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雨发[2011]3号),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正科级,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包括局机关及6家二级事业单位,分别为长沙市雨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沙市雨花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人员编制 局机关及二级事业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7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事业编制47名. 3.人员及公车情况 2017年年末在编职工58人,青年科技人才2人,离休1人、退休19人,雇员27人,借抽调社保站人员9人.公务用车1辆. 4.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

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完善基金内控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审批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职)退休费.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人才开发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协助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辞职、辞退;

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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