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5-11-03
【动监所职责】 区动监所主要职责共12项: (1)对全区各饲养厂、屠宰场和流通环节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2)负责区属屠宰场检疫检验工作(由于已搬迁,暂无此项业务). (3)负责全区各饲养场的防疫工作. (4)负责全区家畜、家禽繁育指导工作. (5)负责全区各市场肉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肉品市场. (6)负责畜禽屠宰检疫费的收缴工作,并及时上交区财政(由于已搬迁,暂无此项业务). (7)负责全区畜禽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全区草原监理工作. (9)负责全区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10)监督管理饲料行业质量标准,根据授权颁发饲料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11)组织和实施"科教兴牧"工作,负责科技教育、培训及新科技推广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党务,财务、人事、办公室等行政事务工作). 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优良种畜禽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奶业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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