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5-11-01 |
16.2上述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等;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
17.2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一并向招标人提交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5%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7.4 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接收单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信息见
第一章).投标保证金须按以下形式提交:京津地区:支票、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其它地区: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17.5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7.6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7.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求).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不足90天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