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5-10-31
渝人社办〔2018〕309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补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各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2〕13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对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33号)有关要求,我局于今年3月至8月举办了全市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班.

因各种原因,部分人员未能参加培训.经研究,决定对未参加培训人员予以补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网络报名,请单位或个人登录"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在"下载专区"下载《全市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补训名单》,通过"姓名"或"单位(区县)名称"查询每个人员的具体参训时间和地点.根据查询结果,登录"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qpx.cc)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1. 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

二、补训计划 本次补训计划5期,因本次补训人员相对分散,统一安排在主城培训点进行.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10月29日―31日,10月29日14:30―17:00报到;

第二期:10月31日―11月2日,10月31日14:30―17:00报到;

第三期:11月2日―4日,11月2日14:30―17:00报到;

第四期:11月5日―7日,11月5日14:30―17:00报到;

第五期:11月7日―9日,11月7日14:30―17: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重庆渝通宾馆(渝北区红锦大道18号,市交委旁).

三、补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由财政统一保障.培训期间学员午餐由培训主办方免费提供.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晚餐费用由学员自理,按相关规定报销.

(二)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加强督导,确保本地区、本行业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足额参训.未参加首批培训的人员要珍惜补训机会,自觉参加补训.本次补训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将不再另行组织培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竹娟、刘江,

88696950、88696957 传真:86868723 附件: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补训报名流程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补训报名流程

1、登录:www.cqpx.cc

2、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全市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补训名单(xls)"

3、在电子表格中输入"姓名"或"单位(区县)名称"查找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

4、根据查询结果,点击"培训报名"

5、已经注册的学员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还未注册的学员请先注册.

6、点击"专业技术人员"

7、选择"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补训",点击"报名"

8、查看班次基本信息、培训班期安排后点击"我要报名"

9、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10、选择班期和收费标准后点击"确认报名",需要统一住宿人员,请勾选有金额选项. 温馨提示:本次网上报名不需要进行网上缴费,也不需要打印听课证.在最后一步点击"确认报名"后,即表示完成报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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