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5-10-25
西安市江村沟第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 运营服务市场测试邀请函 各有关企业: 西安市江村沟第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于2018年6月1日整体投入试运行,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企业运行,为确保本次购买服务采购限价的合理性,现对国内具备潜在运营能力的社会企业进行邀请,欢迎具备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本次市场测试工作.

本次市场测试非正式采购程序的组成部分,仅对采购限价进行市场响应测试,不作为政府对参加测试企业的任何承诺;

无论潜在社会企业是否参加市场测试,在后续采购环节均同等对待.本次测试的基本要求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

一、项目概况

1、测试主体:西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2、服务内容:全面负责渗滤液厂区及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运行,确保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是指从设备进水口到出水口的全过程)按设计能力正常运行.

3、项目工艺流程:"预处理+MVR蒸发+VP洗气+深度处理+干化工艺".

4、处理设备构成:主要包括预处理、5套MVR蒸发系统、5套VP洗气系统、4套干化系统和2套深度处理系统等,渗滤液设备采用租赁模式.

5、市场测试标的:以"运营服务费"为唯一标的;

本项目运营服务费拟采购限价:164.86元/m3,以入水计.

6、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满时须确保设备完好,功能正常使用.

7、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

二、运营要求

1、处理能力:设备最大设计处理能力为1600m3/日,渗滤液蒸发系统每天24小时运转模式,在现场水量充足和设备正常运转条件下,年均实际处理能力不能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85%,本项目无浓缩液产生、无浓缩液回灌.劳动定员40人,年运行330天.

2、监管要求:全部由运营服务单位自行组织,建设单位和设备出租单位对整体运行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运行方应无条件执行整改,以确保渗滤液处理厂区、设备的环保、安全、卫生、消防等要满足国家标准,并做好相关预案.

3、环保责任:运营单位需无条件接受环保部门和其他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承担因违规运营和排放引起的一切环保处罚和行政处罚.

三、技术要求 处理后产水排放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限值.气体排放处理设施(设备)气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排放.无浓缩液产生,干化污泥含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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