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5-10-17
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市编委研究同意,在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按岗位要求分别面试(技能测试)及考核,并按程序审批和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市直20个事业单位,共招聘130人.(见附表)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工作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 ①报名时间: 2009年2月23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②报名地点:永州市人事局. ③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报名,且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特殊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派2人以上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报名事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考生可以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委托报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3天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身份确认,并核验相关证件原件.200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以持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报名,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时再提交学历证书,但提交学历证书的最后时间不得超过2009年7月31日. ⑵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交招聘单位存查,待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由招聘单位报市人事局复核审定. ⑶制发准考证.准考证由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统一制发,考生于开考前3天到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领取.为避免冒名顶替代考现象的发生,应聘者报名时,由考试指导中心提供现场数码照相服务.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 ⑴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公共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 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应知的时事政治、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试题水平按照聘用职位的学历要求确定. 笔试时间为3月21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知识,下午2∶00―4∶00考专业知识.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 ⑵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的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序.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3的比例确定.但对达不到1∶2的比例且无递补对象的职位,其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考核对象. 面试(技能测试)内容应贴近实际,侧重运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技能测试)为百分制,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面试(技能测试)评委7名,由本系统本行业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面试(技能测试)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面试(技能测试)方案须报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组织、人事及监察等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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