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5-10-17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建房〔2019〕49号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 市区刚需购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党群工作部: 现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实施方案》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9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泉政办〔2019〕23号),支持我市认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下同)刚需购房,制定以下方案.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 2.高层次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县级市、区、管委会)无住房.

二、工作流程

(一)购房流程 1.房源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方案前,按照面积、户型、楼层、朝向等比例均衡的原则,在拟售商品住房房源中安排10%作为高层次人才房源.在拟售商品住房项目预售价格备案当日,市住建局将该批次高层次人才房源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单价、总价等信息(《 项目高层次人才房源汇总表》样式见附件1)报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在接收的当日或隔日在 泉房通 网站上进行公告. 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若高层次人才房源信息有变动,由市住建局汇总变动的房源具体信息,报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在 泉房通 网站上发布. 2.购房申请.有购房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在房源公告后3日内通过 泉房通 网站进行报名,填报《高层次人才购房申请表》(样式见附件2),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逾期不再受理购房申请. (1)高层次人才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2)高层次人才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文书、丧偶证明等);

(3)高层次人才证;

(4)申请人在职证明(需单位盖章,因特殊情况确无工作单位的无需提供). 3.基本信息审核.报名结束截止时间算起,在2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登录 泉房通 网站对高层次人才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提交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的予以提交申请;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 4.房产审核.单位审核结束后, 泉房通 网站自动生成《 项目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认筹名单》(样式见附件3),市住建局根据系统生成名单,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批量核查其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住房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予同意,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并注明理由,并将符合条件或不符合条件的核查意见反馈至 泉房通 网站. 5.名单公告.房产审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 泉房通 网站对审核通过的认筹申请人名单进行排序,不同层次的按照高层次人才层次(从第一层次到第五层次)排序,同一层次的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生成高层次人才认筹申请人顺序名单(《 项目高层次人才认筹申请人顺序名单》样式见附件4),经市人社局确认后,推送至市住建局,并在 泉房通 网站公告. 6.选房购买.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公证摇号选房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高层次人才选房购房时间,并通知购房申请人(若申请人数超过房源套数的1.3倍的,按1.3倍通知,其余的不参与该批次高层次人才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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