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5-10-16
晋江市公安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晋江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zfzwgk.aspx)、"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jjj110.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邮编:362200,传真:0595-85627201.

一、概述 2015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公安机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2015年,市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发《关于调整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聘请市局特邀监督员李春兴等30位同志成立监督小组,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公开内容、制度、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下发《晋江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警种、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明确指挥中心、公关室为责任单位,把好审查审批关,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工作中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按要求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并及时对外公布.全面清理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及时对外公布.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2014年部门财政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5年部门财政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是丰富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有利于群众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公安信息;

建立常态化新闻通气会与发布会制度,及时对外发布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工作亮点、主要成效和大要案侦破情况、先进典型事迹等;

利用"晋江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络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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