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5-10-12
泉鲤政教〔2018〕288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2018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和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明传〔2018〕77号)精神,现将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6个部分组成.

统计数据时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鲤城"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http://xxgk.qzlc.gov.cn/bm/jyj/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教育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16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398293;

传真:0595-22382924).

一、概述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18年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分管领导指导业务股室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流程培训,组织学习《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明确收发文定密处理办法,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严格履行发文手续,在发文登记时要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申请确认公开属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抓好教育领域公开工作

1、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鲤城微事"公众号、教育局网站、鲤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机关政务公告栏,及时向社会公示教育局权责清单、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文件及解读、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和申请程序、学校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2、突出教育工作公开重点. 一是公布教育局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公布教育局权责事项清单,公布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让群众了解教育局工作职能.二是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政策解读,出台《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联系宣传报道组对2018年初招政策的新变化进行解读,并在鲤城微事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三是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公开.在教育局网站和"鲤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政策及解读,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并在学校公告栏公布受资助学生人员名单(敏感信息除外),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公开.发布鲤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要求,让群众了解可举报校外培训机构"六种行为",组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办学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规范办学.公布鲤城区第一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明确规范办学学校名单.五是强化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全面改薄工作进度和责任督学挂牌工作情况.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