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30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2011年第37期 中国企业联合会信息工作部 2011年9月16日 部委决策 温家宝强调中国将根据形势变化提高政策灵活性前瞻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4日在大连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指出,目前,世界经济正在缓慢复苏,但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加大.

无论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速都出现回落;

一些国家主权债务风险增大,引起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动荡;

主要发达经济体失业率居高不下,新兴经济体通胀压力上升.这些表明了世界经济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对此,他提出,国际社会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 各国政府要真正承担起责任,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主要发达经济体要采取负责任、起作用的财政、货币政策,妥善处理债务问题,保持市场投资安全和稳定运行,维护全球投资者信心. 温家宝说. 谈到中国经济,温家宝说,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今年以来,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二季度后经济增速略为放缓,在很大程度上是主动调控的结果,没有超出预期. 温家宝说, 我们将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根据形势变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切实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三者的关系,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发改委发布加快推进民企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改委9月9日公布《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大型民营企业发展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完善支持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家和地方的联动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要引导大型民营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鼓励大型民营企业发展海外研发机构,推进大型民营企业发展综合性研发机构. 其中,国家和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加大向大型民营企业的倾斜力度.要积极推进大型民营企业建立专业化的技术(开发)中心.对于已建技术(开发)中心并具备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要按照地方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有关规定,积极支持申报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有实力的大型民营企业积极 走出去 ,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国际化的海外研发机构,增强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骨干民营企业组建企业(中央)研究院,加强对行业战略性、前瞻性和基础性技术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升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和引领产业发展的能力.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自建技术(开发)中心,促进产学研联合建立研发机构,适应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积极引导中小民营企业参与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建立紧密、广泛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增强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协作的能力,支持发展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和平台,促进国家和地方公共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开放,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研发机构的良性运行机制,培育和发展相关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网络化服务,加强有关知识产权服务与管理,支持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 发改委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扩大再制造产品的种类和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再制造试点. 通知表示,试点工作将在全国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企业,继续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 其中,扩展试点内容和范围包括:适当扩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范围.继续开展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再制造,增加传动轴、机油泵、水泵、助力泵等部件开展再制造;

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再制造试点;

鼓励再制造技术公司为冶金、矿山、化工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展专业化再制造服务试点;

探索完善可再制造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相关网络建设试点;

加强再制造相关专业化国产装备生产和产业化应用. 通知指出,发改委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试点单位的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逆向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对纳入国家试点单位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并优先将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 发改委、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再制造产品目录》编制小组,将根据试点情况,把符合新品标准、规模化生产的再制造产品纳入目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并且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 最高法院严控拆迁 强制执行 9月9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要严格审查强拆执行依据的合法性,严格控制 先予执行 判决.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中恶性事件频发. 有的被执行人以自焚、跳楼等自杀自残的方式对抗,有的被执行人以点燃煤气罐、泼洒汽油、投掷石块等方式阻挠拆迁,有的被拆迁户聚众围攻、冲击执行人员,酝成群体性事件,有的法院干警不当使用武器造成人员死伤.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提出,各级法院必须 严格审查强拆执行依据的合法性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 法院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 ,不得迁就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凡是不符合法定受案条件、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申请,一律退回申请机关或裁定不予受理;

凡是补偿安置不到位、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有明显不合理及不宜执行情形的,不得裁定准予执行. 《通知》要求,对强拆诉讼中 先予执行 ,必须严格控制. 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起诉期限的强拆申请,法院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已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法院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 最高法院要求, 必须慎用强制拆迁手段,确保万无一失 .当事人若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或不起诉也不履行行政行为确定义务的,拆迁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注意听取当事人和各方面意见,多做协调化解工作,尽力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 《通知》要求,凡最终决定需要强制执行拆迁的案件,务必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详细工作预案. 若在执行中遇到当事人以自杀相威胁等极端行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应当停止执行或首先要确保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维稳,确保执行活动安全、稳妥、依法. 两部委发布《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中央财政资金可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办法同时要求资金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

不得从事房地产;

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或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部门及其受托管理机构不干预参股基金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办法规定,每支参股基金应集中投资于以下具体领域:节能环保、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技术服务业(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 参股基金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

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 监管部门拟严惩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高息揽储 消息人士9月15日表示,部分银行日前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风险防范工作通知.通知提出,金融机构要高度警惕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凸显的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筑牢防火墙.该人士表示: 对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高息揽储和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严厉惩办. 银监会日前向银行业机构发布 人人贷 风险提示,称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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