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5-09-29
湖职改办〔2018〕3号 湖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职称评审 最多跑一次 改革 按照 最多跑一次 改革和职称评审数据集中归集的要求,在去年开展职称网上申报与评审试点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全面实施各系列职称网上申报与评审工作,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统一发放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 湖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服务平台 ,在线自主打印电子证书,切实让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 少跑腿 .

二、推进重点领域职称评审改革

(一)工程领域 1.首次开展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权限下放工作.围绕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和人才集聚要求,坚持重业绩、重能力评价导向,改革职称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机制. 2.加大企业创新型人才评价力度.围绕我市 4+3+N 现代产业体系和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建设领域的企业创新型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开展企业创新型人才评价工作. 3.深化企业行业人才自主评价试点改革.突出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实施企业行业自主申报、县区择优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程序,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4.继续开通部分企业工程类专业职称晋升渠道.2018年,对部分企业工程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实施面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另行发文)

(二)高校领域 继续深化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实行自主评聘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高校其他辅助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加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信息化管理,市属各高校要将年度评聘计划、自主评聘结果及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聘任情况电子数据,统一纳入省数管中心数据归集平台.

(三)卫生领域 为进一步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更好发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医疗卫生单位科学发展,从今年起,市属三级医院(包括三甲、三乙)、县(市)医共体试点医院,将实行自主评聘改革,具体按照《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8〕29号)执行.

(四)中小学领域 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今年,选取了湖州二中、吴兴高级中学、湖州五中、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和湖州市艺术与设计学校5所市属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改革,由试点学校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文,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育局不再发文,不再发证,具体按照《湖州市属学校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等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湖人教〔2018〕113号)执行.其他市属学校职称评审仍按主管部门评审工作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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