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5-08-12
附件2: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通知的有关说明 起草背景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要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积极推动管道燃气价格改革,全面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机制,对非居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基准价和最高限价管理.

由于我市现行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与省的规定不相适应,因此,需按照省的有关要求,对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进行改革. 主要依据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行业基本情况

(一)建设情况.我市从2006年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以来,已建成天然气高压管网160公里、中低压管网(不含庭院管网)3141公里、接收门站9座、调压计量站18座、LNG储配站4座,管网已覆盖全市五区绝大部分镇(街)及主要工业园区.

(二)气源情况.我市管道天然气分两级经营,第一级由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简称"市高压管网公司")将天然气传输禅城燃气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简称"五家燃气经营企业")和电厂;

第二级由各燃气经营企业将天然气销售给居民和非居民终端用户.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大鹏气、西气、海气、零担气等多气源格局.市高压管网公司大鹏气约占15.59%,西气约占46.94%,海气约占25.59%,零担气约占11.88%;

电厂的天然气为代输.我市五家燃气经营企业大鹏气约占12.07%,西气约占42.93%,海气约占23.38%,零担气约占21.62%.

(三)用户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3985户.2018年全市天然气销售量达16.59亿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用户用气达15.05亿立方米.

(四)价格情况.现行管道天然气价格于2016年1月1日实施.①市高压管网公司为用户提供输气管道运输服务的配气价格(含税)最高不超过0.18元/立方米;

②分销价格实行成本利润双控制,成本利润率为4%,配气费用0.14元/立方米;

③工商业用气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并建立工商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与购气成本同方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年度内全市综合购气成本波动超过6%且超过6个月时,适时合理调整最高限价.工商用气价格自2016年以来经多次下调,目前最高限价为3.95元/立方米.④公用性质用气价格为3.80元/立方米.

四、拟调气价标准 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实行基准价和最高限价动态管理,由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一)市高压管网公司配气价格 原市高压管网公司为电厂用户提供输气管道运输服务的配气价格(含税)最高不超过0.18元/立方米,其它用户分销价格采用成本利润双控制.现将用户按电厂和非电厂分成两类,配气价格拟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0%分别确定电厂和非电厂的最高限价: 1.电厂:0.1300元/立方米 2.非电厂:0.1925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 目前,我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95元/立方米.现根据我市实际,按用户年用气量分三档设定价格,拟在每档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18%确定每档的最高限价: 年用气量1500万方以上3.2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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