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5-08-09
洛阳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做好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管委会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二)企业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于1小时内书面上报区主管部门和区管委会.

三、机构和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常务指挥长由管委会副主任贺敏担任,副指挥长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型由管委会主管副主任担任.指挥中心成员由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正职领导组成.指挥中心分设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型由管委会主管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事故主管部门正职领导担任.

(一)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党工委委员杨瑞丰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公安分局局长关宇飞、杨晓兵担任.

(二)建筑安装工地、城镇燃气、房屋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副主任田辰担任,副指挥长由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杨朝晖担任.

(三)建成区生产型企业工业事故和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副主任周东柯担任,副指挥长由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弟担任.

(四)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副主任周东柯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技术监督分局局长李耀武担任.

(五)区内单位急性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副主任陈颖颖担任,副指挥长由区社会事业局局长杜倩担任.

(六)区内学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副主任陈颖颖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文教体局局长孙建通担任.

(七)区内市场、各类商业流通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副主任周东柯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工商分局局长马元晓担任. 孙旗屯乡、辛店镇、创业中心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一)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

同时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如实向区主管部门和区安监办、公安、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

(二)区主管部门接警后本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同时将事故初步情况报告管委会主管副主任.

(三)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应分组同时进行. 1.抢险救援组: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并负责组织专家对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 2.治安管理组:由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牵头,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善后处理组:由区直工委牵头,事故单位具体负责,做好善后处理事宜.由区劳动人事保障局牵头,负责指导、协调赔付工作,对不能达成赔付协议的按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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