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5-08-09

(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贵港市行政区域及广西海上搜救中心制定责任区域内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 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社会参与:依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水上突发事件机制.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统一指挥: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保证搜救中心组织的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取得最佳效果. 分级管理: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市、县两级管理. 属地为主:由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地水上搜救中心或当地政府实施应急现场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及时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防应结合: 防 是指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可能;

应 是指保证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水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 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常备资源,广泛调动各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以人为本: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人命. 科学决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证信息畅通;

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果断决策,保证应急指挥的科学性. 快速高效: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畅通;

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贵港市水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搜救指挥机构、搜救专家组、现场指挥员、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是贵港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常设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之一,是全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和水上搜救的运行管理机构,在业务上受广西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设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2名.指挥长由贵港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贵港市政府分管市长助理或副秘书长和贵港海事局局长担任.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港海事局,负责贵港市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贵港海事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贵港海事局指挥中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局、市水产畜牧兽医渔政站、贵港军分局和市水利局等有关领导担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安排.(具体名单见附件2) 2.1.1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职责 (1)贯彻国家海(水)上搜寻救助、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水上搜救工作规章制度和编制本市水上搜救预案. (2)负责本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更新和管理. (3)按照《海上搜救力量制定指南》规定,指定本市水上救助力量和水上医疗救援机构. (4)承担本市水上搜救应急值班、打击海盗接警及联络工作和负责本市水上搜救、防污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5)制定水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方案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组织本市水上搜救应急演练与水上搜救演习,并配合上级海上搜救中心开展水上搜救演练与水上搜救演习. (7)组织本市水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海上安全知识宣传. (8)组织交流和推广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工作经验,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2.1.2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 (1)建立健全搜救中心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发《贵港市水上搜救应急通信联系表》,了解和掌握全市水上搜救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值班工作,并监督其他成员单位的搜救值班情况,承担全市打击海盗接警及联络工作. (3)向广西海上搜救中心上报跨地(市)范围的水上搜救工作和开展水上搜救行动遇到的重大问题. (4)拟定全市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所需专业和社会资源的储备、动员、组织和调动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5)拟定水上搜救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的演习方案,并做好演习的相关准备工作. (6)组织全市水上应急搜救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水上安全知识宣传. (7)负责全市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工作信息和技术信息的搜索和传递. (8)负责筹备和承办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组织召开的会议. (9)负责承办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成员单位职责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成员包括:贵港海事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贵港海关缉私分局、贵港军分区、武警贵港支队、武警贵港消防支队、武警贵港边防检查站、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台办、市气象局、广西移动贵港分公司、广西电信贵港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水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实际情况,发挥相应作用,提供相关预警预报信息,承担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 (1)贵港海事局负责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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