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5-07-25
巴马瑶族自治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巴安委办〔2018〕7号 巴马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是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和旅游活动频繁时期,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确保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平稳.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一)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历来是火灾易发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管力度,制定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做到严防死守.要加大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要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并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的运力安排和交通疏导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要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强化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尤其是要及时查纠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销售非法产品,是否存在超药量储存和库外储存行为等;

零售经营摊点重点检查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销售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经营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等.要以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为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活动.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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