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07-21 |
1 1.
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工作原则
2 1.5风险评估
3 2事故分级
3 2.1一般燃气突发事故(Ⅳ级)
3 2.2较大燃气突发事故(Ш级)
3 2.3重大燃气突发事故(Ⅱ级)
4 2.4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故(Ι级)
4 3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5 3.1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5 3.2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5 3.3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 3.4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6 3.5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6 4事故预防与报告
8 4.1事故预防
8 4.2事故报告
9 5 应急处置
10 5.1先期处置
10 5.2分级响应
10 5.3指挥与协调
10 5.4现场指挥部
11 5.5应急处置措施
13 5.6扩大响应
14 5.7社会动员
14 5.8应急结束
15 6 信息发布
15 7 后期处置
15 7.1善后处置
15 7.2社会救助
15 7.3保险理赔
16 7.4总结评估
16 7.5恢复重建
16 7.6责任与奖惩
16 8 应急保障
17 8.1人力资源保障
17 8.2经费保障
17 8.3储备保障
17 8.4燃气安全技术保障
17 9 宣教培训与演练
18 9.1宣教培训
18 9.2应急演练
18 10 责任追究
18 11 附则
19 11.1预案制订
19 11.2预案修订
19 11.3预案实施
1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燃气突发事故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规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应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几类燃气突发事故: 1.燃气生产、加工、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气源厂、天然气门站、燃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气源中止或发生严重泄漏、火灾、爆炸;
3.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台风、海啸、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制气生产、气源输送受阻或者燃气储灌站、灌瓶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气源生产、输配、运营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高压气体泄漏等,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后果或发生较大涉险事故;
5.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含高压管网)因自然寿命、故障、外界因素等原因导致干管断裂、破坏,或突发灾害或上游供气异常,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6.工业用户、公共用户、燃气汽车用气设备安装不规范或使用不当,造成发生燃气泄漏、爆炸和人员伤亡;
7.住宅区、居民用户安装不规范或使用不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和人员伤亡.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燃气主管部门以及安监、交通、公安、消防、质监、卫生、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燃气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快速反应,科学施救.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专业应急和燃气企业力量,应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科学施救,依规依法施救.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准备工作, 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规范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常备不懈. 1.5风险评估 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和压力输送气体,在储存、输配、销售、使用等环节都可能存在由于自然灾害、燃气设施故障老化、燃气使用方法不当、违规操作、人为破坏,以及上游气源供应不足、上游输配设施故障等所导致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供应中断等风险,直接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燃气爆炸事故还容易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2事故分级 燃气突发事故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般燃气突发事故(Ⅳ级)、较大燃气突发事故(Ⅲ级)、重大燃气突发事故(Ⅱ级)和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故(Ⅰ级)4个级别. 2.1一般燃气突发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燃气突发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