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31
2013年郴州市环境质量公报 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全市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个别断面出境水质超标现象得到控制,没有发生大的污染事故,空气、水质和噪音控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郴州作出了贡献.但是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历史遗留问题、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减排工作压力较大,环保工作任重道远. 1.0 水环境 2013年,通过对分布在耒水、舂陵江、永乐江、武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47个水质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表明:达到水域功能区划要求的断面为43个,断面功能达标率为91.5%,与2012年持平.总的来看,郴州市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劣Ⅴ类水质仅限于舂陵江等局部水域. 我市地表水主要表现为氨氮和有机物污染,城市生活污水和农业生产废水为其主要来源,矿业开发利用较频繁的局部水域则重金属污染突出. 1.1 水环境状况 1.1.1 城镇生活饮用水源 2013年,郴州市城区和各县(市)(黄岑水库除外)生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黄岑水库总磷超标二次,年均值监测结果没有达到饮用水标准要求.全市11个饮用水源地中小东江、龙虎洞水库、长河水库水质年均值达到Ⅰ类水质标准,山河水库、肖家山水库、方元水库、盘江水库、大源水库、城关松山村、永兴大坝水质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黄岑水库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1.1.2 主要水系地表水

1、耒水干流及其支流 耒水干流:11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2个,占18.2%;

Ⅱ类水质断面5个,占45.4%;

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36.4%. 耒水支流郴江:5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占20.0%;

Ⅲ类水质断面2个(燕泉河冲口路与五岭大道交汇处桥),占40.0%;

Ⅴ类水质断面2个(梁家湾、燕泉河冲口路与五岭大道交汇处桥),占40.0%. 耒水支流西河:2个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耒水支流浙水:3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占66.7%;

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33.3%. 耒水支流东河:2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占50.0%;

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50.0%. 耒水支流滁水:1个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舂陵江:5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个,占60.0%;

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20.0%;

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无义河),占20.0%. 永乐江:2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占50.0%;

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50.0%. 武水:6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占33.3%;

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66.7%. 各水域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为:武水、耒水支流郴江、舂陵江、耒水滁水、耒水干流、耒水支流浙水、永乐江.与2012年相比,耒水支流浙水、永乐江、舂陵江平均污染负荷指数有所上升,耒水支流郴江、武水、耒水干流、耒水滁水平均污染负荷指数有所下降. 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氨氮等.与2012年相比,除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铜、锌、氟化物、镉、铅、氟化物和硫化物平均污染指数有所上升,其它评价项目平均污染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1.2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3年,郴州市废水排放总量22470.36万吨,比2012年减少408.54万吨,减幅1.79%.其中,COD排放总量58527.98吨,比去年减少2.89%;

氨氮排放总量6591.85吨,比去年减少0.51%.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年度比较 项目2013年2012年 比上年增减(%) 废水 (万吨) 总量 22470.36 22878.9 -1.79 工业 9014.01 10098.61 -10.74 生活 13456.35 12780.29 5.29 COD (吨) 总量 58527.98 60269.15 -2.89 工业 18949.64 22130.5 -14.37 生活 39578.34 38138.65 3.77 氨氮 (吨) 总量 6591.85 6625.57 -0.51 工业 1094.95 1421.23 -22.96 生活 5496.90 5204.34 5.62 1.2.1 工业废水排放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9014.01万吨,比去年减少10.74%,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8949.64吨、氨氮1094.95吨、石油类44.18吨、挥发酚0.058吨、氰化物0.995吨、砷2.91吨、铅3.87吨、汞0.005吨、镉0.40吨、六价铬0.007吨、总铬4.49吨. 1.2.2 生活污水排放 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13456.35万吨,比去年增加5.0%;

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40543.46吨,比去年增加5.0%;

氨氮排放量5496.90吨,比去年增加6.0%. 1.3 措施与行动 1.3.1 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步伐,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一是加大重金属污染整治力度.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指导相关县市区编制了郴州市东、西河流域和武水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2个实施方案,以市政府的名义报省环保厅进行审核批复.通过省环保厅审核批复了《郴州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3年年度实施方案》,上报了郴州《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 三年行动计划 》 拟实施项目.二是加快项目实施步伐.全市共有102个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内项目已获中、省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总投资52.5亿元,中、省支持专项资金13.7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含重金属废水、尾砂、废渣、废气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消除其污染隐患.三是全面开展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坚持 立足长远、全面规划、统筹安排 , 上下同治、城乡同治、水路同治 的原则,大力开展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先后投入5.3亿资金,着力改善翠江流域生态环境.2013年底,33个东江(翠江)流域整治项目完工27个,3个未完成,其他3个项目划入2014年度任务.流域内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四是开展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 三年行动计划 .积极响应省政府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会议精神,9月底上报了郴州《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 三年行动计划 》105个实施项目,通过相关实施方案、计划的编制,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阶段目标、治理任务和措施,为做好全市重金属治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1.3.2积极争取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牵头指导、组织各县市区筛选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认真包装,编制项目技术方案,上报省厅开展争资立项.全市累计102个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内项目已获中、省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总投资52.5亿元,中、省支持专项资金13.7亿元.提高了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能力. 1.3.3 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县市区长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将全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任务以目标责任书等形式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了任务交到底,责任追到底,事事有人抓,事事有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采取定期调度、现场检查、领导约谈、督查督办等措施,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实施. 1.3.4加强对东江湖水环境保护,严格环境执法,规范东江湖周边项目开发,从源头控制污染源.制定好方案计划,做好顶层设计.2013年5月,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2-2015)》获得了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项目管理.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12-2013年度方案共43个项目,其中中央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郴州市地方筹集配套了6620万元资金.到目前为止,6个项目完工,15个在建,累计完成投资8140万元.2013年度,在尚未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我市先期投入了近3000万元启动了14个项目.为保护东江湖生态环境,我们通过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实行全面封山育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不断优化;

通过开展网箱 退水上岸 、取缔关闭采选企业、实施生态移民,污染源头不断减少;

通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环保设施不断完善.通过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2012-2013年度项目的实施,湖泊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目前,东江湖一级保护区水质主要指标优于地表水Ⅰ类标准,二级保护区主要指标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湖泊水体生态系统及多样性变化得到明显好转,湖泊水面垃圾减少,库岔库湾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局部水域富营养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总体方案中制定的阶段目标均已达到,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明显. 1.3.5进一步改造完善市城区截污干管,加强对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第一污水处理厂月均污水处理量由2012年的309万吨提高到了321万吨,第三污水处理厂月均污水处理量比2012年提高了15.4%.北湖区石盖塘污水处理厂、资兴市鲤鱼江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全力推进,计划今年投入运营.第

二、第四污水处理厂、郴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郴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计划在2015年之前全部实施到位.同时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截止2013年,燕泉河城区段污水管网已全部接通、郴江河污水管网已基本接通.资兴市长依垅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10个项目列入省、市规划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6.2亿元,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590吨/日.目前,市本级、资兴市、桂阳县、临武县、永兴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桂东县、嘉禾县等10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处理场均已建成,并经省住建厅预验收投入使用. 1.3.6 认真做好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和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全面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全市243家重点污染企业纳入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100多家涉重金属企业纳入了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增强了企业环境自律意识,提高了企业污染风险防范能力.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湖南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一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通知》精神,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截止目前共有80家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核. 2.0 大气环境 2.1 大气环境状况 2.1.1 城市环境空气 2013年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参加统计的10个市(县、市)中,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除永兴外)均达到了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除郴州市城区外)均达到了二级标准.其中,宜章、安仁、汝城、桂东四县空气质量状况达到一级标准(优);

郴州市城区、永兴为三级标准;

其它市(县、市)空气质量状况为二级(良). 2013年参与降尘量统计的有6个市、县(市),城区降尘年均值浓度范围为2.19-8.60吨/km2・月,平均值为5.90吨/km2・月,比2012年上升了0.55吨/km2・月.降尘年均值最高的是郴州市,最低的是临武县. 郴州各市(县、市)四季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大到小排序:秋季>

冬季>

春季>

夏季,季节综合指数都在1.60以下,空气质量良好. 2013年,郴州市城区兴隆步行街、市职中、市审计局三个空气自动监测地面站全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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