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5-07-05
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831430022018002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采购内容: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主要包括:业务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及改造,屋面维修、更换门窗及配套设施改造.检查室:室内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改造、.室外:钢化玻璃轻钢雨棚、菜园围栏、外墙面真石漆,电茶炉(含净水器)、整体橱柜等工程.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列入本行业诚信黑榜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48852.91元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11 月23 日至2018年11 月28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由潜在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在报名日期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技术支持

电话:0531-

82669782、 0531-82669864).注:(1)报名并不作为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谈判时须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2)请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 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谈判时间及竞争性谈判公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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