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5-06-23
云工信电力〔2014〕941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发2015年云南电力 市场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云南电网公司,各相关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 为做好201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现下发《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和《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交易电厂基数电量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总体方案 2.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 3.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厂基数电量方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1 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我省电力运行的实际,在总结2014年汛期富余水电市场化消纳经验基础上,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按照对全省工业大、中、小微企业公平开放的原则,制订了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节能公平共同发展原则.坚决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坚决执行国家及云南省节能发电调度政策,优先吸纳可再生能源,充分发挥云南资源优势,促进节能减排和电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构建公平开放、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电力市场. 坚持安全发展原则.遵循电力运行规律,统一部署、循序渐进,参与各方服从调度安排,满足调度安全校核要求,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降低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风险. 坚持市场化方向原则.区分竞争性和公益性环节,自愿参与开展有效竞争,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激发企业内在活力,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 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电力供给,妥善处理分类用电交叉补贴问题,确保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等民生用电,切实保障民生.

二、市场主体 电力市场化主体包括购电主体、售电主体和输配电主体.

(一)购电主体 购电主体为云南省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节能减排要求的全部专变工业用户(包括中小微企业)、西电东送购电主体.这部分用户统称市场化用户. 按照循序渐进和民生优先的原则,一般工商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民生用电不纳入市场化交易,这部分用户统称非市场化用户.

(二)售电主体 售电主体为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全部火电厂、参与2014年市场化交易的水电厂以及2004年1月1日后投产且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所有水电厂(跨境电厂和溪洛渡电厂具备条件后另行明确).

(三)输配电主体 输配电主体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市场模式 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交易采用集中撮合交易、发电权交易、挂牌交易、直接交易4种交易模式.市场化交易按照优先保障省内需求、再满足外送需求的总体原则,各市场主体自由选择交易模式.

(一)集中撮合交易 集中撮合是指售电主体与购电主体在电力交易平台集中申报需求和价格,由系统按照价差排序原则进行交易匹配形成交易结果.年度交易分月申报电量及电价;

月度交易允许对年度申报当月电量和电价作一次调整.

(二)发电权交易 发电权交易是指售电主体基于节能减排、自身原因或其它因素出让部分或全部电量.结合云南实际,为实现水能充分合理利用,依据节能发电调度原则,目前仅进行水火发电权交易. 交易机构每月公布火电必须置换的电量,采取三级发电权交易方式.第一级:自由协商.水电与火电自由协商后在电力交易平台填报协商结果,经安全校核后形成最终的水火置换成交结果.第二级:挂牌交易.若第一级交易成交电量小于火电必须置换的电量,火电企业对剩余可置换电量进行挂牌,由未达控制水位或有富余电量的水电自主摘牌交易.第三级:政府确定.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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