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8-04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 指导工作指南》的通知 苏应急〔2019〕1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1.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2.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表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2日 附件1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 指导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提升检查指导工作的精准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指导、检查与执法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推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遏制较大及以上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适用范围 深度检查指导适用于省、设区市、县(市、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艺安全可靠性、设备设施完整性等安全生产现状开展的深度安全检查与整改指导,以及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实施查处.

二、检查内容 监管机构应根据《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苏安监〔2016〕58号),参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表》,编制深度检查指导表.省厅深度检查指导表可参照执行.

三、组织形式 深度检查指导组由2名(含)以上安全监管及执法人员和5名(含)以上不同专业的专家共同组成,检查指导分设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管理等5个专业组,每组至少配备1名对应专业的专家,受检企业对应各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检查.由负责组织深度检查指导的监管机构指定专家组组长.

四、检查程序 1.成立检查指导组.确定深度检查指导组成员名单、专家组组长,召开深度检查指导组全体成员会议,提出工作要求. 2.召开首次会议.检查指导组到达受检企业后召开首次会议,原则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通报深度检查指导目的、内容和要求,对监管及执法人员、专家组专家、企业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组分工,明确任务和要求. 3.分组开展检查.依据深度检查指导表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评价报告、操作规程、各类记录、台账、票证等资料,现场检查企业设备、设施、电气、仪表运行状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特殊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记录隐患和问题. 4.反馈隐患清单.检查指导组与受检企业充分沟通、交流隐患和问题,讨论判定重大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向受检企业反馈检查情况和隐患清单并签字确认.检查情况和隐患清单应另行下发专题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制定检查指导计划.监管机构要结合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分别制定深度检查指导年度计划,将本区域内高风险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发生火灾、爆炸、亡人事故的企业作为深度检查指导重点,采取双随机方式确定受检企业名单.各设区市年度深度检查指导企业数量报省厅商定,各县(市、区)年度深度检查指导企业数量由设区市指导确定.深度检查指导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由设区市统一上报省厅.省、设区市、县(市、区)年度深度检查指导的企业原则上不重复. 2.事先告知受检企业.省、设区市、县(市、区)应将年度深度检查指导时间、内容事先告知受检企业.督促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深度检查指导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依法推动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着力把隐患消除在深度检查指导之前,促进企业自我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检查指导与服务并举.深度检查指导组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完成检查指导任务,力争检查指导一家提升一家.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应主动与企业充分交流沟通.在下达隐患整改清单时,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隐患整改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依据或技术咨询,促进企业高质量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4.检查指导与执法并举.深度检查指导组应依据签字确认的隐患清单,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已按照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 五落实 要求实施整改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对深度检查指导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上限处罚. 5.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深度检查指导的目的是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绝不允许已经发现的隐患转化为事故.企业应履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深度检查指导组签发的隐患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按照 五落实 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整改 一患一档 ,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应督促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隐患整改闭环,并对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销号.省厅深度检查指导发现的隐患清单由设区市督促企业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实施查处,并将隐患整改和依法查处情况上报省厅. 附件2 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表

一、设计专业检查指导内容 检查指导项目序号 检查指导项目 检查指导内容序号 检查指导内容 检查指导结果

(一)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1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道)是否通过安全审查.

(二) 安全设施设计

2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完成设计诊断(复核).

3 设计诊断(复核)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落实整改.

4 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安全设施变更是否有变更设计手续.安全评价报告和专篇编制是否符合导则要求,是否与企业现状实际一致.

(三) 总平布置

5 生产及储存设施的建(构)筑物结构、建筑面积、层数、火灾危险性、防火分区、耐火等级、通风、泄压面积、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 消防通道宽度、净空高度、转弯半径是否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规范要求.

7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与生产区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8 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气体管道是否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 企业总平面布置竣工图是否与现场一致.

10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装置内是否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甲、乙类仓库是否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或库内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

11 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是否设在同一罐组,是否设置隔堤;

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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