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5-06-07

厅级人员每人每天480元;

其他人员到武汉市出差的,每人每天350元,到省内其他地区出差的,每人每天320元. 省外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一. 6.出差期间的伙食开支按什么标准执行 出差期间的就餐开支实行定额补助,其标准为:按自然天数计算,到省内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到西藏、青海、新疆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20元;

到其他省份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出差人员自行就餐的,伙食费补助费由个人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就餐的,应当在伙食补助费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领取交款凭证.交款凭证由个人留存备查,不得用于报销. 7.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如何报销 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其标准为:按自然天数计算,到省内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

到省外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其中,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包干标准内统筹解决,不另外报销.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在包干标准内向派车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交款凭证由个人留存备查,不得用于报销. 8.出差当天往返的如何报销 出差当天往返的,可凭差旅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报销当天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9.出差未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到边远、农村地区出差,或住在自己家中,预计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应当事先在出差审批单中写明有关情况并按规定报批,事后方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其他出差当天不能往返、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情况,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0.参加会议、培训途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11.到武汉市远城区出差的如何报销 省直在汉单位工作人员到武汉市远城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东西湖区和汉南区)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远城区开展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可以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凭票报销. 12.农村工作队队员的生活补助和差旅费如何报销 省直驻农村工作队队员按照实际驻村天数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50元.工作队员往返基层驻点和武汉市,视同驻点县(市、区)工作人员出差,其差旅费按驻点县(市、区)的差旅费标准报销.同一自然天内,不得同时报销差旅费和领取生活费;

在武汉停留期间,不得报销差旅费. 13.出差途中回家的如何报销差旅费 工作人员经批准,在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其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乘坐规定等级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扣除回家的天数予以报销. 14.工作调动发生差旅费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一次性报销.

二、会议费 1.如何确定会议类别,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一类会议指:省党代会、省人代会、省政协全委会、全省劳模表彰会.一类会议应当报省委或省政府审批. 二类会议指:省委全会、省委扩大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全会、省政协常委会会议、省纪委全会、省委省政府的全省性会议、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代表大会.二类会议应当报省委或省政府审批. 三类会议指:省直单位召开的工作会.三类会议应当报经省委或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 四类会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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