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5-06-04
培训学校年检递交材料及网上操作指南 网上操作指南(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请登录 "上海社会组织"网(www.

shstj.gov.cn),点击"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插入民政局发的电子签章钥匙,并点"登录"即可进入"办事大厅"进行年检操作.注:①初次使用电子签章钥匙盘,需在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面下载并安装驱动程序重启计算机.②在线填报年检报告书过程中请不要拔出钥匙,最后"盖章"完成,点击"打印"打印年检报告书2份.

二、年检实地检查内容及递交纸质材料清单((2011年4月8日前完成)

(一)实地检查内容

1、《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收费、退费规定等公示

2、是否有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项目.

3、举办者法人证照和相关证明文本.

4、《教职工聘任合同》(从业人员是否全部签定劳动合同).

5、教师是否持教师资格证书上岗.

6、外籍教职工是否办理合法手续以及开展涉外业务活动情况.

7、院校长、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要求.

8、董事会成员结构是否合理以及《董事会成员会议记录》.

9、开展公益活动情况.

10、党建工作情况

11、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生、从业人员用工合同等有关管理档案资料.

12、收入和支出是否合理,财务整体情况

1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14、《固定资产帐册》

(一)递交纸质材料清单

1、填报信息后的2010年度《年检报告》书纸质版(2份)

2、举办者法人单位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份)

3、院校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份)

4、校舍、住宿等场地消防安全许可(备案)证明,涉及学生食堂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明材料.(2份)

5、所有教学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2份)

5、涉及国有资产监管手续和监管措施文本.(1份)

6、收费标准和项目备案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公告.(1份)

7、财会人员资质证明、聘用合同.(1份)

8、跨区县设点、涉及区县的教育局申报备案表(1份)

10、涉外教师和相关人员专家证和聘用合同.(1份)

11、(举办者)自然法人联合办学协议.(1份)

12、学校经审批机构备案的《招生广告备案登记表》.(1份)

13、办学项目、内容、形式的变更登记表.(1份)

14、机构联合(合作)办学协议书.(1份)

15、《专业设置备案表》以及《专业设置登记证》(1份)

16、《上海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申领登记表》(1份) 静安区教育局成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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