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5-05-30
附件一:中山大学药学院人才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1.

"外专千人计划" (1)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 (2)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3)长期项目要求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短期项目要求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4)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5)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2."千人计划" 长期项目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4)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5)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3."千人计划" 短期项目 (1)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千人计划"长期人才的引才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作出实质性贡献. (3)已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4."青年千人计划"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3)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5)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 (6)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5.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 (1)第一类别: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达到"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学科基金获得者条件或者相当学术水平. (2)第二类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达到"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条件或相当学术水平. 6.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1)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讲师、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位人员. (2)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7.博士后 (1)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首次进站人员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 (3)科研博士后原则上不接受在职人员的申请. (4)在本校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校内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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