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5-04-11

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和审查. 市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市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安庆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市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履行相关职责. 预警与信息报告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详见附件7.2. 对应上述等级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Ⅳ、Ⅲ、Ⅱ、Ⅰ级. 预警行动 根据事故发生形势分析,对有可能启动Ⅳ、Ⅲ、Ⅱ、Ⅰ级响应的事故,发布预警,并分别用蓝、黄、橙、红色标识.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向社会发布事故红色、橙色预警公告.预警发布的同时,通知市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专家和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公告内容详见附件7.3. 信息报告 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下列事故信息:一般及以上事故信息;

可能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信息;

重大事故险情信息等. 市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内容详见附件7.3.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

发生较大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及以下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上报省安监局;

发生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上报并接受省安监局指导,组织应急处置. Ⅰ、Ⅱ级响应 4.2.1事故单位及事发地政府先期响应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单位及事发地政府负责人赶赴现场,按照本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事故情况,需要支援的提出请求. 4.2.2市安监局应急指挥部响应 市安全监管局接到较大以上报告后,启动本预案,市安监局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作出如下处置,其中重大以上事故接受省安监局指导进行处置: (1)指挥长指令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处置意见. (2)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信息,供研究决策. (3)市安监局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调集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

对事发地县区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市有关部门(相邻县区政府)配合支援;

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涉及到相关地市时,及时予以通报;

落实国家、省和市领导指示,进一步采取处置措施. (4)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4.2.3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与应急联动 (1)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安庆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成立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等单位人员参加的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区政府负责人或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指定的市有关方面负责人担任.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包括: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队伍负责人以及市有关单位人员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其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及相关人员救治、疏散、安置、安抚等;

组织实施现场警戒和安全通道管制;

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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