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5-03-22

七、估价结果 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总原则,在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剩余法测算,经估价人员对当地地产市场分析,结合估价目的,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期日2016年11月2日满足价格定义、假设与限制条件及相应估价目的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为: 评估面积:14744.1396平方米 单位地价:964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482元/平方米 评估总价:1421.34万元 大写: 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壹万叁仟肆佰元整 估价结果详见表1-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八、土地估价师签字 姓名资格证书号 签字 丁永洪

2004510023 文春蓉

2013510080

九、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估价机构(公章):四川天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表1-1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四川天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川天成(2016)(技)字第C095号 估价期日:2016年11月2日 估价目的:司法拍卖(变卖)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出让 序号 估价期日时的土地使用者 宗地位置 产权 证号 设定土地使用年期 估价期日用途 容积率 估价期日开发程度 土地面积(O) 单位地价(元/ O) 地价总额(万元) 登记 设定 规划 设定 实际 设定 登记 评估

1 泸州兴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柿子村机场口 纳国用(2011)第04791号33.19年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 2.0 2.0 宗地外 六通 ,宗地内 场平 宗地外 六通 ,宗地内 场平 14744.1396 14744.1396

964 1421.34 合计 14744.1396 14744.1396 1421.34

1、土地权利限制: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均属泸州兴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估价期日,估价对象作为国有城镇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无使用权异议无他项权利限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3.19年.

2、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实际开发程度详见下表,估价设定宗地外达到 六通 (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气、通讯),宗地内 场平 . 表1-2 估价对象基础设施条件表 道路状况 上水状况 下水状况 供气状况 通电状况 通讯状况 场平状况 宗地外 规划道路 城市供水管网布设 城市排污管网布设 城市供气管网布设 城市电网 有线无线通讯网覆盖 / 宗地内 场平

3、规划限制条件: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状利用.

4、其它限制条件:应满足本估价报告规定的全部假设和限定条件.

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土地权利、利用状况等资料由委托估价方提供,土地区位条件等评估相关资料由估价人员实地调查而得.

2、估价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估价规程及地方有关地价评估技术准则,结合估价对象具体情况、确定估价原则、方法及有关参数的选取.

3、本报告估价结果是在满足地价定义所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价格定义限定条件发生变化,该估价结果应作相应调整或重新评估.

4、本次估价目的仅为委托估价方司法拍卖(变卖)提供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参考依据,不得用于权属确认、面积认定、企业验资、合并、抵押、租赁、债权债务结算等评估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

5、本估价报告有效期为壹年,自估价报告提交之日算起,即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4日. 四川天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二部分 估价对象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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